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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劳工部要求雇主承担员工疫苗接种费

劳工部这则公告乍一看普通,实则是将矛盾直接转移至企业雇主与员工,若深究则漏洞百出。


浅谈劳工部要求雇主承担员工疫苗接种费作者:郭可

近日,菲律宾的确诊数据因为频频刷新记录,再一次成为朋友圈"热点,最新数据是3月15号单日增加了5404确诊病例。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波疫情貌似是捂了一段时间后,终于捂不住了。
和确诊数据一起引起大家关注的,是3月12日菲律宾劳工部发的一个公告,指导意见中表示私企可自行选择购置疫苗为员工接种,但也规定不许向员工收取费用......也就是说,菲政府要求雇主承担员工接种新冠疫苗的相关费用。



公告内容大致如下:




    企业可采购新冠疫苗,自行制定疫苗接种计划并寻求政府机构帮助,但不能向劳工或雇员收费;

    禁止企业对拒绝接种疫苗的员工进行歧视或解雇,不得剥夺这些工人的任期、晋升、培训、薪酬和其他福利。

这条消息一发出,引起许多华人雇主的讨论,笔者从菲华网的相关报道上也看到大家的留言——“打出事了算工伤么”、“怎么都要雇主承担”、“国家怎么不承担”,而笔者身边的一些企业普通员工则是关心另一方面问题,“如果不打疫苗还能回去上班么”、“大家打我可以不打么”诸如此类的问题。



(网友评论截图)

疫苗,在菲日益严峻的疫情当下,没有成为救命稻草,反而成了某种负担。劳工部这则公告乍一看普通,实则是将矛盾直接转移至企业雇主与员工,若深究则漏洞百出。

首先,疫情下各行业受到巨大冲击,企业员工疫苗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不是所有企业都可承担此压力,部分企业甚至会因此停业。在这则通告中,完全没有看到相关部门担任了何有效角色,仅写明“可在疫苗采购、储存、运输上提供帮助”,至于最重要的“钱哪儿来”和“疫苗哪里买”根本没提。这真是“只叫马儿跑,却不让马儿吃草”,那“马儿”终究会饿死在半途中,就似近期由非洲猪瘟引起猪肉涨价一事,总统府只要求摊贩降价,却丝毫不管摊贩会不会“喝西北风”,民众能不能吃上猪肉。 其次,公告提及“企业雇主应鼓励员工接种疫苗”却并未提及追责问题,界定十分模糊。

劳工部要求雇主负责,且“不能歧视或解雇不接种员工”,那么员工自愿接种疫苗却出现某事故,主要责任方在谁?是否算工伤?员工是否能选择疫苗品牌?该疫苗接种费用是否有上限……含含糊糊的公告,反而给企业主和员工们徒增烦恼和压力。他们只管“表面美丽”,却刻意忽视内里混乱不堪。 谈到这里,笔者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打与不打疫苗”还是应全凭自愿,毕竟任何流行病疫苗都有一定几率引发排异或过敏反应,若雇主担忧追责问题,或可考虑与员工签订接种追责协议,但私以为这份追责协议更应由员工/企业与医疗机构或保险公司签订,毕竟雇主并不具有医疗资质,很难预测接种效果,也并不能出具相应疫苗接种证明。

其次,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补贴政策,减轻企业主的压力,在特殊问题处理上不要磨蹭,以防部分中小微企业因“疫苗费用”一事直接倒闭,不要让荒唐如“红十字会因拿不到政府拨款而暂停核酸检测”一事再次发生,虽然这已成典型的“菲式风格”,但只有各企业尽快有序进行接种,才能让社会机器的齿轮重新转起来。

最后,望大家在新一轮疫情愈发严重之际,更加注重个人防护与身体健康,进行疫苗接种建议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合格正规的疫苗来源、安全正确的接种程序,毕竟接种一事不仅仅关乎个人健康,是否能拿到合规的接种证明材料对未来出入境、办理签证、跨国旅行等都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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