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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菲佣去中国务工,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法律咨询:

我的邻居Sarah劝我们几个人到国外做家庭佣工。我也相信了,Sarah女士有能力把我们带到中国。我们被要求提供资金作为办理费,以及处理护照、签证和机票的其他费用和开支。她向我们保证,我们可以在2019年10月31日启程前往中国;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仍在菲律宾。除此之外,我们再也找不到Sarah女士了。我们能不能对Sarah女士提起estafa的诉讼?我们可以提供哪些证据来证明她有罪?



案例剖析: 

根据所提供的事实,你们不仅可以提起estafa诉讼,还可以对Ruby进行非法招聘提起诉讼,特别是违反第315条,(2)(a)修订后的《刑法典》(RPC)和《劳动法》第38条。

RPC的上述条款规定:“第315条。诈骗[埃斯塔法]。-任何人以下述任何手段诈骗他人,应受到以下处罚:

2 在实施欺诈时有任何虚假借口或欺诈行为:

  (a)使用假名,或者冒充拥有权力、影响力、资格、财产、信用、代理、业务或者虚构的交易,或者采取其他类似的欺骗手段。

  菲律宾最高法院在RRParedes等人的案件中。诉TarcisoS . Calilung (GRNo. 15605 2007年3月5日),由菲律宾前助理大法官MinitaChicoNazario撰写,列举了estafa通过欺骗手段的要素,即:(a)必须对其权力、影响力、资格、财产、信用、代理、业务或想象中的交易进行虚假伪装或欺诈性陈述;(b)该虚假托词或欺诈性陈述是在实施欺诈之前或同时作出或执行的;(c)受侵害方依赖于该等虚假陈述、欺诈行为或欺诈手段,并被诱导放弃其金钱或财产;(d)因此,被侵权方遭受损失。

  在您的例子中,前面的元素是存在的。Sarah女士故意歪曲事实,谎称她有能力把你安排到中国打工。虚假陈述是在你支付给她费用之前作出的。是她的假象诱使你给了她费用。由于Sarah女士的失实陈述和虚假托辞,你受到了损失,因为她承诺给你在国外就业的承诺从未实现,而且你也无法退回交过的费用。

  另一方面,根据《菲律宾劳动法》第38条,她也可能因大规模非法招聘而被定罪:“第38条。非法招募。——(a)任何招聘活动,包括本法第34条列举的禁止行为,由非持牌人或非权力持有人进行,应视为非法,并根据本法第39条予以处罚。劳动就业部或任何执法人员均可根据本条提出投诉。

  (b)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规模较大的非法招聘,属于破坏经济罪,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如果由三人或以上的人组成的团体,在实施本协议第一款规定的任何非法交易、相互串通或联合招聘,则视为集团实施了非法招募。单独或者集体对三人以上实施非法招募的,视为规模较大。

  菲律宾最高法院在菲律宾人民诉HarletaVelascoyBriones案中。(GRNo.195668,2014年6月25日),菲律宾副法官卢卡斯·贝尔萨明(LucasBersamin)解释说,大规模非法招聘的基本要素是:(1)被告从事《劳动法》第13(b)条规定的招募和安置工人的行为,或未遵守劳动法规定招聘三名或三名以上的,被指控违反劳动法规定而被雇佣的。简单地说,非法招聘是指那些在没有政府授权的情况下,给人一种他们有权将工人送到国外就业的印象。

  基于上述情况,毫无疑问,Sarah女士犯下了大规模非法招聘的罪行,她给你的印象是,她可以帮你在国外就业,尽管她没有这样做的权力或执照。

  我们认为有必要指出,这一意见完全基于你所叙述的事实和我们对此的剖析。当事实被改变时,意见可能会有所不同。我们希望能在这件事上对你有所启发。

By:菲律宾花椒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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