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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菲律宾一不小心就涉险的劳工问题,快来了解下!

“我开除员工,他说要去劳工局举报,能请律师来帮我谈一下吗?”这是询问劳工问题的菲律宾客户,最常和法小务说的一句话。



劳工问题在很多国家都是一个重要议题,依循法规就一帆风顺,触犯法规,劳工问题就变成了烫手山芋,还不好甩掉,菲律宾更是如此。今天法小务就来和大家谈下什么是正规解除劳资关系的流程。

劳资关系的解除方式,不外三大类

一、        员工自行离职

二、        公司开除

三、        公司遣散员工

1、员工自行离职



员工离职属于最不会出问题的一个类型。公司可以规定员工自行提离职必须提前至少一个月提出,并以书信的方式,主要是方便公司招聘其他人。若没有此需求,公司也可自行缩短时间。最重要的是,虽然员工是自己提离职,但十三薪是他们基本福利,公司依然还是要支付的。

2、公司开除



开除衍生的问题是最常遇见的。根据菲律宾劳工法规定,开除员工必须条件符合规定,完全不能是依照老板或上级的心情做决定。

劳工法明文规定几个适用开除员工的条件如下:


    故意不服从雇主关于工作的合法命令

    严重怠慢工作

    对雇主或其代表有欺诈或故意违约行为

    对雇主或相关人员施加犯罪行为

    其他类似上述的行为

员工犯了以上错误就可以开除了吗?不,如果你这么做,那就会成为文章开头说第一句的人。开除有一定的合法流程,必须先以警告书信形式告知,内容完整说明具体原因,并指示员工有权利在收到警告的合理天数内或至少五天内给与书面解释,公司应安排会议,给与员工解释机会,或提供为自己辩护的证据。

一旦公司依然决定开除,必须书信通知员工,清楚说明决定原因,并建立合理的理由。而且,开除员工依然必须依据法律支付其十三薪。

3、公司遣散



劳工法对于遣散也有定义上的规定,主要为因公司自身原因必须裁减人力或公司停止运营、停业,再或者劳工得到严重疾病无法胜任工作。

公司打算遣散员工时,必须提前至少30天书信告知员工,而且此书信通知副本必须提供给公司所在地的劳工局办公室。除了十三薪,公司还必须支付遣散费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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