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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菲律宾做二手电子产品生意?

本帖最后由 feiniu123 于 2024-4-5 19:24 编辑

最近接到客户咨询,如何在菲律宾开展二手电子产品业务?需要如何遵守法律和监管要求?菲律宾关于二手电子产品的相关法律研究报告(部分样本)如下:

对二手电子产品(指消费类电子产品如手机、电脑、家用电器等)的回收和销售:

只要已经获得了发放进口许可证的机构的事先批准,这是允许的,比如以下机构:

a. 菲律宾环境与自然资源部 - 环境管理局(DENR-EMB)将规范包含有害物质的废金属、固体塑料材料、电子组件、废料、废油、粉煤灰和废铅酸电池等可回收材料的使用变压器在电器中的进口、使用电脑、零件和配件、使用的手机等的进口。

b. 另一方面,进口使用的通讯设备、电信设备和配件需要从国家电信委员会(NTC)获得额外的许可。

c. 贸易与工业部 - 产品标准局(DTI-BPS)要求进口的家用电器、灯具和照明产品、接线设备等相关设备必须获得强制性认证的支持,该认证必须具有菲律宾标准(PS)或进口商品清关(ICC)标志。




如果从中国等地进口二手电子产品,这在菲律宾是可以做到的吗?

是的,只要事先提到的机构(DENR-EMB、NTC和BPS)获得了相关许可,这是允许的。

如有可能,需要哪些许可证?

A. 进口许可证

每个进口商都必须取得菲律宾海关局的认可。进口商的认可期为一(1)年,认可可以通过在到期日前至少三十(30)天提交续展申请进行续展。必须在规定的表格中提交一份认可申请,并附上以下文件:

a. 特别授权书(代表申请人)或授权代表董事会决议(公司);

b. 经公证的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由业主签字(独资企业)、负责人签字(公司)、主席签字(合作社)和合伙人签字(合伙企业);

c. 海关局官方收据(BCOR),证明已支付处理或注册费用;

d. 公司秘书证书(公司)/宣誓书(独资企业)/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合作社理事会决议(合作社),指定其在进口报关单中的授权签署人员;

e. 申请人、总裁和负责人(即护照、UMID卡、SSS ID、驾驶执照、外国人登记证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的两(2)份有效政府颁发的身份证件(带照片);

f. 申请人的NBI清除证明(申请前三(3)个月内颁发)

g. DTI注册证明或SEC注册证明/合伙协议和最新的一般信息表,或合作发展局注册证明和最新的合作社年度进展报告的复印件,以适用的为准;

h. 申请人、总裁和负责人的个人简介;

i. 办公地址和仓库的合法占用证明(即,根据公司或业主名称更新的租赁合同、业主同意书和财产证书,如果财产用于免费使用,出租方或业主允许共享办公室的证明);

j. 公司的打印客户资料注册系统(CPRS)申请资料概要和“存储”状态的更新通知;

k. 国内税务局(BIR)税务识别号(TIN)和/或增值税(非增值税)证书;

l. 过去三(3)年内由BIR正式接收的所得税申报表(如果适用);

m. 由许可证和许可证办公室认证的有效市长许可证;

n. 进口商品的财务能力证明(银行证明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证明)(排名前1000名纳税人和SGL公司除外);

o. 如适用,区域收藏家的背书;

p. 办公室和仓库地址的详细示意图;和

q. 公司概况,包括办公室和仓库/存储区的带有适当和永久标志的地理标记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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