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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明就傅氏资格案进行投票

  菲华phhua.com讯:大理院已安排在明天就参议员格丽丝・傅不符合在选举日之前长居菲律宾至少10年之宪法规定,取消其参选资格的草案作出裁决。

  虽然傅氏就选举署取消其竞选资格的决定提出的2项上诉都包括在今天的大理院议程中,但是,大多数法官都选择在明天召开一次特别会议,以作出裁决,因为他们需要更多时间研究其他法官的意见。

  报导表明,如果法官未能在明天作出裁决,大理院将在本周再召开另一次特别全体法官会议,以裁决该案件。

  直至昨天下午3点,据报已有2名法官提交了他们的意见,其中一名法官是赞成该草案的。

  报告也表明,再有3名法官将会提交他们赞成或反对该草案的意见。

  除了草拟裁决的法官黎加斯智溜之外,至少还需要7票方可自动阻止傅氏竞选总统。

  一名候选人未能符合竞选总统的2大宪法条件规定───天生菲律宾人和在菲长居至少10年──都将自动被取消竞选资格。

  在15人的大理院中,需要8票才可推翻该草案。

  傅氏上诉选举署的决定。选举署早前以她不是天生菲人和未符合长居菲律宾至少10年之宪法规定为由,取消她竞选总统的资格。

  在去年12月 28日,大理院发出了2道暂禁令,阻止了选举署执行其裁决。

  因为该暂禁令,参议员傅已被列入5月9日大选的正式选票名单中。

  如果被取消竞选资格,傅氏得到的选票都将被视为废票。

  据说大理院的裁决草案是裁定傅氏在提交给选举署的参选证书中作出了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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