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昨天上午十时举行口头辩论,听取控辩双方代表的意见,然後进行投票,最终以十三比零票作出决定:确认该院三月八日的裁决,选举署必须向选民出具投票收据。鉴於选举署提出的重新考虑的动议被高院否决,定於五月九日举行的大选将如期举行。
在昨天上午举行的口头辩论期间,为了说服法官们改变他们此前作出的决定,选举署主席鲍智斯沓和计票器提供公司(Smartmatic-TIM)的代表一致强调出具投票收据的困难,表示此举将冒选举失败的风险。他们还搬出一台计票器,示范印制收据的过程,表示一张收据要花一分钟的时间,这样的话将使使投票的时间延长到午夜,等等。
当法官问他们是否能够在五月九日选举时完成计票器“安全数字卡”(SD cards)的重新设定?他们回答说可以,不过伴随而来很大的风险,其中包括延长投票时间丶投票站出现长龙丶增加计票器的故障和文件积压等问题。
选举署主席鲍智斯沓表示:可以印制投票收据,但此举将伴随许多风险,可能影响到选举的可信度……他说,要付出昂贵的代价,不知道选民们是否愿意排队等到午夜才投票。
投票站印制收据,多了一项工作,势必增加选务人员的工作量,也有可能使选举过程出现一些问题,这是可以想像的。不过,只要事前做好准备,把计票器重新设置好,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就可以把事故和故障减少到最低的程度,顺利完成大选。
高院下令必须向选民出具投票收据後,选举署一直强调困难,并且威胁说可能导致选举失败,否则必须延期选举,等等,让人无法接受。在高院坚持下,选举署不是说可以在五月九日前做好一切准备吗?
向高院请愿要求强迫选举署实施出具投票收据的前参议员戈顿作出回应说,这是典型的计谋。要做,就有许多方法;不做,就有很多难处。他表示,只要是法律规定,就必须遵照执行。机器必须跟着法律走,而法律是明确的,没有什麽可以讨价还价。就昨天的口头辩论和法官们作出的裁决来看,他的主张是正确,由於他坚持到底,结果选举署让步了,不敢再进行威胁。
选举署表示,五月九日选举出具的投票收据只印着计票器显示的投票记录,没有标明投票站和日期。法官们表示,这些“安全特徵”可以在二零一九年中期选举时加以完善。一步一步来,完善投票有一个过程,只要走好第一步,最後总会成功的。
既然高院已经作出了最终的决定,大选将如期在五月九日举行。为了避免出现意外情况,选举署必须未雨绸缪,做好选前的一切准备,例如:检查计票器及其印制投票收据的功能,对负责选务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投票过程的有关常识,确保大选如期举行并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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