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大理院昨天维持了命令选举署列印投票收据的裁决。
经过了口头辩论之後,大理院法官以12比零票,维持了该裁决。
在最终的裁决中,大理院命令选举署必须在选举日(5月9日)当天,向选民提供投票收据,该投票收据必须显示选票号码丶票站号码和机器哈希码。这些安全特徵有助审计投票结果。
选举署上诉了之前的大理院裁决,争辩该裁决可大大影响五月大选的时间表。
为了列印收据,必须修改点票机的源代码。考虑到该裁决对其准备工作时间表的影响,选举署说,这意味着他们只能在5月23日才举行选举。
但是,基於第9363号共和国法令的规定,选举署必须在5月的第二个周一举行。
在口头辩论期间,选举署被询问是否能够如期在5月9日举行选举,如果维持原裁决的话,卯智斯沓说,它可以迎接挑战,他们将不会放弃。
他说:“不论裁决是什麽,我们都将会遵守。我们将尽我们的最大努力。”
选举署已开始为列印收据所需要的超过100万卷的感热纸进行招标。
在上诉失败之後,选举署昨天承诺在5月9日举行菲律宾大选。
在大理院以12-0票,否决了选举署的重新审议动议之後,选举署告诉记者:“我们会服从。”
根据了参议员候选人吴顿和其政党Bagumbayan提出的请愿,大理院命令了选举署列印投票收据。
选举署未能在期限之前回覆吴顿和Bagumbayan的请愿,并且在大理院於3月8日作出初步裁决之後提出上诉。大理院也因此决定安排在昨天定口头辩论。
在昨天的口头辩论期间,选举署说,列印收据所产生的细微改善并不值得去投放成本。
在不到一小时的口头辩论之後,大理院宣布否决选举署的上诉。
昨天下午3点在选举署办事处总部接受记者访问时,卯智斯沓说:“基本上,我们将遵守,我们将尽我们的最大努力,确保2016年举行可信的选举。”
当被问及这是否意味着选举署将於5月9日举行选举时,选举署长说:“是的。”
卯智斯昨天下午证实了选举署决定不修改点票机源代码的安全架构。
卯智斯沓说,5月9日的投票收据将不包括安全特徵。
在解释为何选举署不包括安全特徵时,卯智斯沓解释:“因为我们需要在5月9日举行选举。”
选举署长说,选举署将会在今天召开特别会议,以讨论大理院否决其上诉之後该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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