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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一方法官:高院「越了界」

  【本报讯】菲律宾最高法院终审判决格丽丝.傅可以竞选总统,但她的国籍问题悬而未决。反对这项判决结果的法官认为,高院在这起案件中“跨越了界限”。
  尽管有九名法官判定,选举署下令取消格丽丝的候选人提名证书属於“严重滥用自由裁量权”,但法官加彪指出,只有七位法官裁定格丽丝是天生菲人。
  在国籍问题上支持格丽丝的七位法官是:首席法官西仁诺,法官维惹斯戈丶伯沙敏丶门多沙丶良仁丶佩雷兹和哈迪里沙,五名投反对票的法官是加彪丶黎加斯道丶布里旺丶黎耶斯和伯纳未。此外,法官黎.卡斯迪溜拒绝发表意见,而法官加义奥亚和帛拉沓提出了单独的异议。
  根据最高法院的内部条规,如果15位法官全部出庭审理一桩案件,那麽至少8票(超过半数)才能构成一个有效判决。
  加彪强调此案中没有法官回避,而格丽丝国籍问题的最高票数只有7票。首席法官西仁诺一度把黎.卡斯迪溜丶加义奥亚和帛拉沓视作未参加审理或者未投票的看法是“令人震惊的错误”。
  “既然只有7位法官认为申诉人(格丽丝)是天生菲人,未能达到多数票……简而言之,申诉人的国籍问题悬而未决。”加彪说。
  这位资深法官还警告,允许格丽丝参选的判决可能引发反弹。
  他解释道:“多数法官允许候选人在国籍问题悬而未决的情况下竞选总统……这样的判决将导致一个荒谬的结果……允许一个连国籍都不明确的候选人去竞选总统丶接受选民的投票,这是对我们选举程序的嘲弄。”
  “所有总统候选人的竞选资格问题都应该在选举之前由选举署决定……否则的话,所有闹场候选人均应被允许参选。”
  黎加斯道丶布里旺和黎耶斯同意上述观点。
  黎加斯道在她的单独异议中称,此次判决可能对选举造成破坏,而格丽丝即使胜选也无法消除对其竞选资格的质疑。
  “国籍问题的悬而未决只会导致此次选举的不稳定性。”
  布里旺在他长达78页的异议书中暗示,由於高院未能就格丽丝的各项竞选资格做出最後判定,将来案件可能会闹到总统选举法庭(PET)。
  他批评这一次的多数决议,称“允许一个可能不是天生菲人的人占据总统职位是对法律赤裸裸地违反……国籍问题是不能假设的,原告(指格丽丝)必须证明她是一个菲律宾公民。”
  布里旺还说,如果选举署和格丽丝案的其他起诉人感到高院本身“严重滥用自由裁量权”,他也无法责怪他们。
  “我不能丶也不会对他们的这种想法感到不快,因为我本人也感到高院再一次越过了界限,是这条界限确保我们这些易犯错的凡人得以履行对国家的神圣职责。”
  黎耶斯也在异议书中说:“对格丽丝是否是天生菲人的问题以及弃儿是否是天生菲人的问题没有多数判决。”
  菲律宾的两大律师团体菲律宾律师公会(IBP)和菲律宾律师协会(PBA)不久前曾表达对高院这种判决结果的担心,认为可能会影响国家法律体系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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