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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道:新车牌合约违法

  菲华phhua.com讯:陆运署怎麽可以标出一个成本高过其预算21倍的车牌项目?

  参议员勒道昨天提到新车牌承包合同违法的可能性。

  勒道在声明中说:“首先,他们没有权标出38亿披索的项目计划。他们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在2013年的预算案中并没有该项目计划的资金编排。”

  当参议院蓝带委员会最後一次进行关於该项目计划的听证会时,勒道向交通部及陆运署官员提问在交通过是唯一因此获得1亿8000万披索的预算时,他们是怎麽及为何标出该项目计划。

  他说:“通常,有了特别拨款令的时候,你才能标出一个项目计划。在此案中,并没有特别拨款令。因此,他们是如何能够标出成本这麽大的项目计划是令人一头雾水的。”

  勒道昨天在其声明中再次呼吁停止更换车牌,因为有不少驾驶者投诉和质疑该政策。

  他说:“这项政策是应该停止的。我们对於车牌是没有问题的,所以,为什麽他们要强迫我们更换它们呢?我们从中可以得到什麽好处?这只是在刁难驾驶者,使他们花费不必要的金钱。”

  他说:“那些已经为新车牌付款的人应该可以获得退款,直至陆运署可以向参议院和驾驶者证明更换车牌将会有好处。”

  陆运署要求驾驶者更换其车牌,向车主收费450披索,向摩托车车主收费120披索。

  勒道说:“不论我怎样地看它,它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只是民众的额外开支。只有制造公司从中得益,项目计划的招标更是很有问题。”

  勒道说,交通机构应该专注於舒缓困难着大岷区的交通堵塞问题,确保大众运输系统,例如电车,有效地运作。

  勒道说:“他们应该解决紧张的交通,以及首都电车和轻轨电车的问题,而不是要求不必要的车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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