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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署实施2天选举禁酒令

  菲华phhua.com讯:选举署已定了为期2天的禁酒令的实施日期,禁酒令从5月8日开始,直至5月9日大选日。

  选举署昨天的决议说,菲律宾公民不可在该两天期间,在菲律宾任何地方贩卖丶提供丶供应或饮用酒精饮品。

  违例行为将被视为一种选举罪行,可被判入狱1至6年。被定罪者也将被取消担任公职及行使投票权的资格。

  菲国警丶国调局和选举署官员将被派到“指定地区”,执行该禁令。

  酒店丶度假村和餐厅的菲籍东主及经理都包括在该禁令内。可是,外国游客在获授权的酒店或场所内喝酒是允许的。

  获旅游部认证为“以旅游为导向”的场所,及一般服务外籍游客的场所可向选举署申请豁免。

  豁免申请可向国都区(大岷区)的地区主任丶地区的省级选举监督员或指定的选举署人员提出。

  申请豁免的场所必须提交:

  — 请求或申请,宣誓经营者或东主没有犯过选举罪行;

  — 旅游部的证书证明是以游客为导向,并且一般服务外籍游客;

  — 商业许可证;

  — 厘务局签发的登记证明书及/或市长签发的许可证或商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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