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选举署全体专员已废除了把票站迁到商场内的提议。
选举署长卯智斯昨天在接受无线广播电台的访问时宣布,选举署全体於周二推翻了选举署3月10日的决定。当日的决定是允许在商场进行投票。
卯智斯沓说:“我们投票决定了。从6比一票,现在是4比3票。现在决定不继续商场投票的计划。”
赞成在商场投票的是:选举署长卯智斯沓和选举署专员亚描斯和巴礼溜。关顺丶义亚丶克利斯智安。罗伯特。林和亚瑟。林都反对商场投票计划。
前选举署专员拉拉萨描於4月20日,在信中质疑选举署准许在商场内进行投票的合法性。
拉拉萨描说,该备忘录违反了综合选举法的一些条文。
拉拉萨描举例了第153节,“在选举前的45天内不得更改投票地点。”
据拉拉萨描说,因此在选举日前的19日天内丶最後测试及密封之前的12天内,并且在票站计划敲定很久之後才迁移票站是违反了上述的禁制。
选举律师也指出,综合选举法第153和154节规定选举署在批准迁移任何投票站之前必须先作出公告及进行公听会。
拉拉萨描也说,将会受影响的实际登记选民必须适当地被通知。
在声明中,拉拉萨描说,他很欢迎选举署的决定。
他说:“选举署全体专员解决商场投票的问题是一件好事。在程序上,商场投票是没有守法律的规定。”
卯智斯沓在接受电视访问时承认,他是很期待商场投票的,和许多支持此提议的选民一样。
他说:“许多人已经为在商场投票的事兴奋。但现在,我们必须放弃此计划,如果决定是这样,我们必须遵守它。”
他也向可能受惠於商场投票之便利的选民道歉。他说,选举署将在下届选举时,努力推动商场投票计划。
卯智斯沓说:“我真的很想向支持此革新的选民,尤其是我们的长者及伤残人士。商场投票对他们来说是更加便利。”
同时,他说:“我们必须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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