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林行健马尼拉专电)一名经常往返台菲两地的台湾人,遭女骗徒试图利用其善心行骗,最後诈骗不成竟诬告性侵,导致他在菲国拘留所度过一夜。後经中华民国驻菲代表处出面处理,昨日下午获释。
刘姓台男前天在马尼拉市警察局前,被警员强行拘捕,只因为一名菲籍女子指控他「非法拘禁」与「性侵」。根据菲女供词,刘男将她骗到附近一家旅社,限制行动三天,後来才伺机逃脱。
然而,刘男是在警局大门前被捕,「我如果真是坏人,会自己送上门吗?」
律师告知,根据菲国法律,只要有人提告,即使证据不足,警方仍可抓人。但若经调查发现是诬告,则诬告者需负担法律责任。然而,检方调查旷日费时,调查期间还得被关在拘留所,外国人通常选择私了。
刘男告诉中央社记者说,他经常往返台菲两地,因固定在一家餐厅用餐,结识多名服务生。
他在商场见到这名女骗子,因长相酷似,误以为是认识的服务生,於是上前打招呼,没想到女骗子打蛇随棍上装熟,并利用闲谈之间套出的资讯,谎称另一名服务生因交通违规被捕,需要钱交保。
菲国服务生薪资低微,刘男基於助人之心,立即随女骗子到警察局,打算协助付保释金,没想到一进警局就被诬告。
警方完全不听刘男解释,立即将他关进警局拘留所,而女骗子也露出真面目,索讨高额「和解金」,刘男说,「她与承办警员一搭一唱,用尽方法恐吓我。」
中华民国驻菲代表处接获求助电话,立即派员前往探视,维护刘男基本权利,数度阻止警方不按程序办案及企图移监。
经驻菲代表处委托的律师晓以大义,女骗徒同意向检方撤告。几经折腾,刘男於昨日下午取得检方释放令,还以清白,但已在警局度过了「一生中最黑暗的」26个小时。
驻菲代表处提醒旅菲台人应提防诈骗,勿轻信陌生人言。
记者询问刘男未来是否依然乐意助人,刘男回应,「这件事不会改变我做人的原则,但我会更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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