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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家: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历史脉络清晰 仲裁不可接受

  中新社记者 马海燕

  数百万平方公里丶数百个岛屿,受各种复杂因素干扰,并被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国际仲裁,南海问题正成为热点。

  中国有关南海问题研究专家认为,菲此举不是为了解决争端,而是企图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因此不能为中国所接受。

  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历史脉络清晰

  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教授傅昆成告诉中新社记者,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丶管辖权和海洋权益,有充分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东汉《异物志》就有关於南海的航行记录,记载着南海航行的危险性,如南海礁石有磁性丶容易触礁沉没等。

  南海及南海诸岛地名很早就出现於中国古籍。从汉代起称为“涨海”,到《梁书》开始使用“南海”名称,再到宋丶明时期又称“长沙”丶“石塘”丶“南洋”。元朝海军出行丶明清时的下南洋都绕不开此地。

  “国际法上对岛礁领土主权的取得方法,除少数例外,原则上都是本着先发现丶先使用丶先管理的‘先占取得’方法。明清以降,有大量中外史料都能证明中国渔民在南沙水域捕鱼作业,中国水师在此水域巡航执法,中国因此早已成为南沙群岛的主人。”傅昆成说。

  19世纪以来的外国文献也记录了只有中国渔民在岛上生产生活的历史事实,如1868年英国皇家海军的《中国海指南》丶1923年美国海军海道测量署的《亚洲领航》丶1940年日本前海军中佐小仓卯之助的《暴风之岛》等,均有相关记载。

  地图测绘中外认同

  宋代以来的地方志丶明代以来的地图,已将“石塘”丶“长沙”明确列入疆域范围。1279年,元代天文学家郭守敬进行“四海测影”,南海的测量点就在黄岩岛。清代更是明确南海海域属海南崖州水师营管辖范围。

  1934年至1935年,当时的中国政府专门审定南海诸岛地名,编印《中国南海各岛屿图》,明确标绘南海诸岛属中国版图。二战後的1946年至1947年,当时的中国政府绘制南海诸岛位置图,南海断续线即由此而来。

  “1947年,当时的中国政府公布的这个地图并没有任何国家反对。”傅昆成说。1958年,越南政府总理范文同正式照会中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表示越南政府承认和赞同中国政府包括西沙群岛丶南沙群岛在内的12海里的领海声明。1960年,美国政府在旧金山的美军军事顾问总部向中国台湾发函,请求允许登陆南沙群岛进行地理测绘。这些都是承认中国拥有南海诸岛主权的证明。

  二战後还有大量其他国家的地图丶百科全书丶报纸杂志等认同中国拥有南海诸岛的主权,其中包括曾经侵占中国南沙岛礁的法国与日本。1952年由日本外务大臣冈崎胜男亲笔推荐的《标准世界地图集》丶1956年法国出版的《拉鲁斯世界与政治经济地图集》丶1960年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部地图处编绘的《世界地图》丶1972年越南总理府测量和绘图局印制的《世界地图集》等,都明确标注南沙群岛属於中国。

  仲裁庭无权审理涉及岛礁主权的争端

  随着南海发现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事情在上世纪70年代起了变化,但有关各方也一直在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中国政府提出的“搁置争议丶共同开发”获得广泛认同。

  近几年随着美国“重返亚太”,南海问题逐渐被国际化。南海区域外国家介入丶公开干预南海问题,美国等国的军机军舰频繁出入南海地区,已经让南海问题更加复杂化。

  “2002年,中国已与东盟十国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积极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的谈判。在此情况下,菲律宾突然抛开谈判,提起仲裁,中国肯定不能接受。”外交学院副教授龚迎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不接受丶不参与菲律宾仲裁案,是因为菲律宾提起的仲裁程序不满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5部分关於适用强制争端解决程序的前提和条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只解决缔约国之间关於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而不能解决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问题的本质在於菲方非法占有中国南沙岛礁,菲方试图绕开这个本质的问题,将争端包装成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对於这样恶意利用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做法,恐怕没有哪个国家能接受。

  龚迎春表示,即便是关於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也并不可以直接提交包括仲裁在内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规定,中国政府已於2006年8月25日发表了排除性声明,针对涉及海洋划界丶领土争端丶军事活动等争端问题,不接受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这也是中国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享有的公约下的权利。

  南海问题会不会因为仲裁更加复杂和动荡,使某些国家更加肆无忌惮在南海展开军事活动,或滥用仲裁程序而放弃外交努力,仲裁庭会不会有进一步扩权倾向,《公约》的公平正义如何维护等都是令人担忧的问题。龚迎春说,南海问题涉及海域面积之广丶岛礁之多丶问题之复杂,唯一现实丶理性丶可行的选择就是回到对话和协商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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