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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团体质疑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有效性

  新华社香港7月20日电:香港法律团体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20日去信联合国国际法院,就菲律宾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正式向其申请咨询意见,质疑所谓裁决的有效性。

  根据联合国《国际法院规约》,任何团体依照或由联合国宪章授权就法律问题向国际法院提出咨询请求时,国际法院可发表咨询意见。

  基金会在咨询意见申请书中向国际法院提出了一系列质疑。第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有关强制仲裁的部分是否违反《联合国宪章》?第二,是否一个国家签署了《公约》,就意味着放弃其历史性权利?第三,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指定了临时仲裁庭5名仲裁员中的其中4名。柳井俊二的政治中立性饱受质疑,指定仲裁员的过程也明显有失公平。这种情况下,所谓仲裁结果是否还能有效?第四,临时仲裁庭罔顾客观事实和科学证据,强行把太平岛定义为“礁”,是否存在事实错误?

  关於第三点质疑,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执行委员会主席丶香港高等法院执业大律师马恩国强调,柳井俊二之所以能当上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很大程度上是得到了美国的高度支持,他与美国有着种种利益联系。同时,作为一名“右翼鹰派”政客,柳井俊二在日本的海洋军事扩张中扮演重要角色。由这样一名政客指定的仲裁员组成的所谓仲裁庭,首先就做不到政治中立。

  马恩国还说,在关於实体问题的庭审中,菲律宾方面的专家证人推翻其长期以来称太平岛为“岛”的主张,改口称其为“礁”。临时仲裁庭采用这一意见作为重要证据,属於依赖存疑证据,在法律上是难以被接受的。

  马恩国说,鉴於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可能产生的国际影响,希望国际法院对这些质疑有所回应,基金会将密切关注後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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