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出台後,菲律宾一家主流媒体披露,三年多来,菲律宾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在南海仲裁案上豪掷3000万美元。
曝出这一黑幕的专栏作家里戈韦托·蒂格劳曾是菲律宾前总统阿罗约的新闻发言人和办公厅主任。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菲律宾耗费巨资“收获”的只是一个烫手山芋,应该让借此干预南海问题的美国给菲律宾“报销”昂贵的诉讼费和律师费。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是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留给国际法治史的一大污点。虽然菲律宾和临时仲裁庭都没有公开这笔账的明细,但是从现有价目表丶过往仲裁费等数据可以推断:为了最後抛出“一张废纸”,有人真肯下本,有人也真没少挣。
2013年1月,菲律宾选择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成立临时仲裁庭的方式,向位於德国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提请仲裁。
成立临时仲裁庭丶仲裁一个跨国案件需要一整套配套服务,每个服务环节都要收费。从提起申请丶组建仲裁庭丶外包书记服务,直到出台所谓最终裁决,都需要花钱。尤其是,仲裁员需要“出场费”,律师需要“钟点费”。在以分钟计价的营利性诉讼世界,三年多下来,这可不是一笔小钱。
知情人士披露,菲律宾单方面强行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中,提供付费书记处服务的常设仲裁法院总计向争端当事方收285万欧元。其中一部分是法院充当书记处的费用,剩馀的则要发放给5位仲裁员。当然,後者拿的是“大头”。
如蒂格劳所言,菲律宾花费了总计3000万美元用於南海仲裁案,那麽,刨去向常设仲裁法院支付的285万欧元,剩馀部分可能都用在了律师团和证人身上。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菲方律师团队共8人,包括美国国际法知名律师保罗·雷切尔。他曾代理尼加拉瓜诉美国支持反政府武装一案,以及多起涉及国际争端的案件,手法老到。
南海仲裁案中,在涉及临时仲裁庭管辖权和可受理性的问题上,雷切尔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是南海岛礁“领土主权问题”,经过律师团队包装,再与临时仲裁庭“妥善接洽”,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由此出炉。
而这一切的背後,是金钱与法律的交换,是霸权与法律的交换。
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律专家毕家玮指出,南海仲裁案丶仲裁庭乃至常设仲裁法院与联合国没有任何关系。理论上讲,只要肯花钱丶花大价钱,国家丶企业或个人都可以通过这些所谓的仲裁庭打官司。
民事官司丶商业纠纷,收点诉讼费丶劳务费,本无可指摘。只是,当官司涉及国际争端,当事方是国家政府,如何摒除国家实力丶财力等一切外界干扰因素,保持司法的中立丶公正,理应是重要考量。例如,归属联合国的国际法院,在审理涉及国际问题时,法官的酬金丶薪水一概由联合国支付,以保证司法人员客观中立。
而具体到南海仲裁案中,容许一方包办仲裁费的做法极易影响仲裁判断。法律人士解读,在国际仲裁事务中,这种程序可能导致仲裁庭的极度偏颇。而且,在很多仲裁案中,仲裁员是可以与当事方议价的,在只有一方愿意支付的仲裁案中,很难不让人联想到仲裁员的仲裁取向是否会向出资方偏移。
所谓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有过这样的“钱法”交易,仲裁庭出台荒唐的裁决结果也就不足为怪了。
但是,拿国际公法做交易,必然会伤及国际法治的权威和公信力。常设仲裁法院中国仲裁员丶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刘楠来指出,这类仲裁属滥用国际法,给国际法治留下的反面判例。如果在无法取得一方认可的情况下,所有的国际争端都走向单方面仲裁,那麽,国际法的权威就会受到毁灭性冲击,有悖“定纷止争”的国际法精神。
“拿了大钱,办了脏事,吃相难看,非法无效。”本月中,在新加坡举行的“南海问题与区域合作发展高端智库学术研讨会”上,与会嘉宾给临时仲裁庭的所作所为下此结论。准确,形象。
尽管临时仲裁庭已经散伙,但鉴於其对国际法治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破坏性後果,这一草台班子有关各方有必要亮出账单明细,好让世人心里都有杆秤掂量:拿了多少钱,办了什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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