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参议员吴顿准备提出一项议案,请求批准赋予杜特地总统紧急权力及取消人身保护令,以便打击毒品和恐布主义。
对吴顿来说,国会最好先於总统提出,以便能够限制特别权力,而非准许杜特地总统拥有唯一的控制权。
吴顿昨天告诉记者:“我宁愿国会草拟限制,而不是让他来支我们那些限制应该是什麽。”
可是,他尚未提供关於这些限制的详情。
吴顿说:“我听说总统之前说过,如果国会不批准,他将会宣布一个革命政府。这使我很不安。当你们看到他到处探访军营时,我宁愿国会先发制人。”
杜特地总统於较早前,在纳卯市发生了爆炸事件後,就无法纪暴力行为宣布了全国紧急状态。总统的首席法律顾问巴尼洛也说,他在爆炸案发生之前已经有考虑过作出此宣布,理由是治安问题。
吴顿说,他只是在按照1987年宪法的三权分立规定。他称,他没有与总统谈论过此事。
他说:“你希望他宣布军管吗?我不想。我想在国会的控制中。这是三权分立的绦款。因此,才会有这种条款。我希望先发制人。一旦我们一觉醒来,再也没有国会,被一个革命政府取代,我们更加处於劣势。”
宪法允许总统宣布军管或取消人身保护令,如果受到侵略或处於叛乱期间,当民众的安全需要它的时候。
宪法第7条第18节:“万一遇到侵略或叛乱局势,当民众的安全需要时,他(总统)可以取消人身保护令的特权或宣布菲律宾或任何地方军管,但不能超过60天。”
在作出宣布了之後,国会只能延长或取消该宣布。
吴顿称,他只是想保护民众。但在寻求取消人身保护令方面,存在不公正的无逮捕令逮捕风险——这是军管的特点。
可是,他说,将会有足够的制衡措施,他补充,法庭将全天候开放,国会也将立刻会有一份被捕者名单。
参议员黎利马不接受这种想法。
她表示很震惊,因为有人在杜特地总统刚宣布了全国紧急状态的几天後,就想取消人身保护令。
黎利马引用宪法说,取消人身保护令,像军管一样,根据应该只有侵略或叛乱局势。
黎利马说:“作为原则性问题,根据宪法以及现在的情况,这是很可怕的。”
至於副参议长狄伦也有相同的看法,他说,吴顿的提议没有根据。
狄伦也说,宣布军管的条件与取消人身保护令是一样的。
他说:“我不认为那是有任何的根据。根据宪法,只有在入侵或叛乱情况下,当民众的安全需要时,才可以取消人身保护令。”
他补充:“换句话说,这是与宣军管的条件一样。两者是相同的,军管和人身保护令,它们的根据是一样的。”
黎利马形容吴顿的提议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军管”,她说,杜特地总统作出的宣布已经足够了。她之後警告其他人要慢下来,静待总统之公告的效果。
她说:“让我们要谨慎。这不是什麽令人高兴的事。紧急状态可能已经在生效,我们不需要取消人身保护令。那将会像是军管。我们现在有什麽?令人毛骨悚然的专制主义。”
黎利马说,该提议侵犯基本权利,这是1987年制宪者努力争取的,以避免再出现独裁统治。
黎利马说:“这些是极端的措施。这是我们的制宪者小心确保的。因此,他们限制了理由,加入保障条款和限制,以避免黑暗的过去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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