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参议员黎利马昨天对於全国紧急状态的指引准许无逮捕令的逮捕,尤其关於被捕或即将被捕者自愿放弃反对无逮捕令逮捕的权利时可进行无逮捕令逮捕的指引表示担忧。
关於全国紧急状态的55号总统公告之落实指引提到在以下情况可进行无逮捕令的逮捕:
— 当逮捕对象是已经在一名逮捕人员面前干犯了丶正在干犯或企图干犯罪行
— 当罪案已经发生,而逮捕人员知道将要被逮捕者干犯了该罪行的事实
— 当即将被逮捕者是一名逃狱的囚犯
— 当被逮捕或即将被逮捕者自动放弃了反对无逮捕令逮捕的权利
身为律师的黎利马说,虽然她不认为前三种情况有任何的问题,但她觉得第四种情况有一点问题。
她在接受访问时说:“对我来说,第四种情况是有点问题的:当被逮捕或即将被逮捕者自动放弃了反对无逮捕令逮捕的权利。”
她解释,它的意思可以解读为自愿投降。她指出,虽然确实会有自愿放弃,但自首需要逮捕令。
黎利马说:“大多数的自首只在有逮捕令时发生。”
她又说,很难确认一个被捕的人是自愿放弃反对无逮捕令的逮捕的权利。
她说:“我们怎样知道一个被捕的人是自愿放弃反对无逮捕令逮捕的权利?当然,当那个被捕了,他会尝试逃走吗?”
她补充:“要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强行逮捕一个人是容易的事。”
她说,这可能有一些法律理据,但她补充,她对於自首的理解很不一样。
她说,她担心,如果马拉干鄢无法澄清这一项指引,这将有可能会被滥用。
该指引说明了无搜查令和没收令的搜查及没收只可在以下情况进行:在合法的逮捕行动中,搜查是与逮捕同时进行,而且搜查是在容许的范围内;就违反移民及海关法,搜查船只和飞机;就违反移民或走私法,搜查在边境的汽车; 可被没收的物品是在视野范围内;搜身的情况下; 因为紧急的情况引起的搜查。
黎利马说,无搜查令及没收令也听起来很奇怪。
她补充:“这不是军管。他们(马拉干鄢)已经澄清了。我的意见是,他们不应该增添本来不属於那些权力的规则。”
黎利马说,无逮捕令逮捕也在杜特地总统的反毒战中发生。
她很担心如那些自首者是否知道他们可以抵抗无逮捕令逮捕的权利,及律师协助他们的权利。
她问:“当局给他们提供律师了吗?他们在签署任何东西时有政府律师在场?”
她解释,放弃反对无逮捕令逮捕的权利者应该要知道处於什麽情况。而且,她说,人民不应放弃律师协助的权利。
她补充:“你们不能放弃权利。”
当被问及参议院的反毒战法外处决调查会是否会讨论无逮捕令逮捕时,她说,她仍需要审议是否有这个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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