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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华phhua.com讯:亚典耀人权中心和亚典耀法律学院的国际人权法班的学生已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交了关於菲律宾法外处决的报告。
该报告是於10月14日登在岷里拉亚典耀大学法律学院的网站,该报告提到了4大问题:模糊的法外处决定义;正当法律程序;合法及指挥责任的推定;以及问责和有罪不罚。
该报告说:“亚典耀人权中心认为,菲国政府未能解决法外处决的情况。”它说,菲律宾是国际民事与政治权利公约的缔约国,因此,有责任解决法外处决的现象。
该影子报告是被提交给联合国的条约监察团体,以及国际机场,替代关於有关国家之人权情况的政府官方报告。
该影子报告为2017年5月定期审议菲律宾人权状况,给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供额外的资料。
该报告说:“1987年菲律宾宪法大致接受国际法的原则作为菲国法律之一部分。定期人权状况审议强调菲国政府解决法外处决的挑战。菲律宾认可并且表明将会努力执法,执行那些已经存在的法律,并且确保人权受到保障。”
因此,国会已经执行了反强制或非自愿消失法,但这没有提到法外处决。亚典耀人权中心说:“因此,尽管他们的独特情质,这些罪行都仍然被视为修订刑罚法下的凶杀罪。”
亚典耀人权中心说:“菲律宾宪法重视每一个人的尊严,并且承认程序上的和实质性的正当程序作为每一个公民的基础权利。它保障被告的公平审讯权利,其中包括陈述机会的权利。它赋予人民免遭受不合理的人身及家居搜查和扣押的权利。生命权和人身自由权的保障也是首要的。”
关於正当程序的问题,该报告说,对前朝政府的主要人权批评是欠缺政治意愿了结警方及武装部队的有罪不罚情况丶失衡的刑事司法制度和军方抗拒被问责的情况。
至於现政府,该报告说,杜特地总统清楚表明,“他不在乎人权。”
该报告说:“现政府已经公布了所谓的杜特地名单,该名单包含涉毒的政府官员的名字。当中某些名字已被公布,造成民众推定他们有罪。可是,在公布名字之後,没有提出任何正式的控诉。”
该报告说,在2012年11月22日,前总统亚谨诺发出了第35号行政令,与第003-2012号联合部门令一同解决这些问题。
但是,亚典耀人权中心说,这些计划可以说是没有效果,因为领导该专责小组的政府人员就是来自涉嫌有关罪行的机构。
该报告说,专责小组也大多数没有运转。
亚典耀人权中心举例了往年发生的法外处决案件,以及在反毒战中的法外处决案件。
该报告说:“在警方行动中,儿童也遭杀害。无辜的死者是这个政府之反毒战的连带受害者。杜特地总统宣布了,所谓的刑事嫌犯死亡数字的上升就是其反毒运动成功之证明,并促请警方保持势头。”
亚典耀人权中心说,尽管政府宣布正在调查法外处决现象,但菲国警总监黎拉罗沙没有表明应立刻调查死亡事件。
根据第16-2016号指挥备忘通告,双管计划是菲国警的双管齐下的反毒运动计划,以缉拿大小涉毒人士。它包括家访疑似吸毒者计划,和重大目标或打击可疑毒品集团与涉毒人士的行动。
在该通告下,自首的可疑涉毒人士必须填妥一份自首表,在一名律师的协助下,向公证人宣誓。他们之後会被邀请到地方警站接受面访及文件登记。
至於家访,描笼涯或地方警站提供可疑吸毒从士的监察名单。名单上的名字是来自警方的线人或无名氏举报。
该报告说:“没有验证该名单的程序或标准。也没有除名的方法。”
至於合法及指挥责任的推断,该报告说,只有在法庭发出逮捕令或有合理的无逮捕令逮捕之情况下,警方才有权进行逮捕。
亚典耀人权中心说:“在进行逮捕的过程中,若出现被捕者反抗的情况,警方是可以使用合理的武力。当反抗对警员或任何其他人构成即时危险时,这被认为是警方可使用过量武力的合理情况。”
它说:“可是,这种合理的情况不能够被推断。证明存这种情况的责任在於警方。滥用这程推断来合理解释杀人行为多於清白推断。”
该报告说,杜特地总统一直坚定反毒和反犯罪的立场,表明会赦免涉及法处决的任何警员或军人,包括他自己。
该报告说:“他也表明了他将会代表警方接受审讯,如果他们被控违法杀人。随着在警方行动期间死亡的毒嫌人数不断上升……黎拉罗沙否认菲国警参与或煽动法外决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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