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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原判 菲释放12名中国渔民

16-12-06-06

菲律宾上诉法院1日推翻地方法院先前判决,无罪释放12名2013年进入菲律宾图巴塔哈群礁海域躲避强风,但被依非法捕鱼被判刑的中国渔民。

至於这项改判是否与中国和菲律宾关系改善有关,报导并未提及。

据被捕渔民委任律师李霦生出示的资料,菲律宾上诉法院1日宣布,由於检方未能证明这12名中国渔民是「无可置疑的有罪」,院方因此宣判,推翻地方法庭在2014年8月5日的判决,12人全部无罪并立即释放,并发还被没收的物品。

报导指出,2013年4月,这12名中国渔民从印尼返航途中遇到恶劣天气,在菲律宾图巴塔哈群礁海域搁浅,因此登岛避风。菲律宾巡查人员检查发现,船上有渔网,但没有发现鱼类或海洋生物,然而这12人仍被菲国逮捕。

2014年8月5日,菲律宾公主港法院判决这些中国渔民「非法捕鱼」罪成立,分别被判刑6至12年。报导指出,菲律宾法律对非法捕鱼的刑度,最高就是12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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