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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侨需在60天内前往移民局报到

菲律宾移民局要求所有登记外侨必须在三月份第一个星期结束前依照法律规定前往移民局报到。

移民局2017年常年报到工作从1月3日开始, 3月3日截止,所有登记外侨必须在这段时间内亲自前往移民局位於马尼拉王城区的办公地点或其他办事处进行报到。

菲律宾第562号共和国法令规定登记外侨必须在每一年的前60天内亲自前往移民局报到。

移民局发表人表示:“这项规定也确保签证持有人仍然在世,幷允许他们更改登记资料,如地址丶婚姻情况等。”

移民局表示,登记外侨如果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前往移民局报到,将面临行政罚款或监禁惩罚,处罚方式将有移民局局长决定。

满足以下条件的外侨可由他人代替前往移民局报到:1.曾於2014,2015或2016年其中任何一年亲自前往移民局报到,且填写常年报到表格。2.出示最近一次的常年报到费用收据 。3.额外支付5百披索的费用。 4.代办者需出示委托书以及身份证。 5.出示有效护照。6. 出示将履行相关责任义务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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