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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主有海滨度假村充公

  【本报讯】反洗钱理事会(AMLC)表示,被用作沙雾工厂的甲美地海滨度假村已经被政府收归国有。
  反洗钱理事会(AMLC)的声明称:十三烈士市地区审判法庭法官亚里诺˙格俞斯於十一月四日的判决命令没收这个在甲美地省丹扎社面积2,572平方米的海滨度假村及被告在银行的存款。
  据AMLC说:这个海滨度假村的主人是别名杰逊˙李,杰逊˙罗扎诺,亚兰˙李及亚兰˙施的李岚鄢(音),这个沿着丹扎社海岸的度假村由四块土地组成。
  AMLC说:“在AMLC提出控告前,缉毒特别行动队(AIDSOTF)突查这个度假村,结果侦破这个沙雾工厂,李岚鄢及这个贩毒集团的其他数名成员已在甲美地法庭被控告违犯共和国法第9165号即二○○二年危险毒品法,他也在巴兰玉计法庭被控违犯同样条法律及罪名成立。”
  它补充说:“AMLC接到来自AIDSOTF的一个情报而触发这项调查,由前国警总监亚里拜领导AIDSOTF要求AMLC调查李岚鄢的洗钱活动,冻结及没收他的财产,这个现在改名为菲国警缉毒大队的原AIDSOTF向AMLC提供了用於控告李的必须文件证据。”
  AMLC的调查发现李用他的制毒及贩毒收入买进这个海滨度假村。
  AMLC续说:“李在银行的现款也是他贩毒的收入已与这个度假村一并被政府没收。”
  AMLC说:“法庭根据本案的证据判AMLC胜诉而没收李的财产及银行帐户,然而李还须面对违反共和法9165号在甲美地法庭悬而未决的刑事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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