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审计署发现国防部和地方政府单位在2015年未能按照规则使用灾难基金。
在52页的减灾风险管理审计综合报告中,审计署列183个地方政府单位未能遵守第10121号共和国法例或菲律宾减灾风险管理法第21条。
根据此条款,地方政府单位需要把未使用的地方减灾风险管理资金馀款转变为一笔特别信托基金,作为紧急情况的备用金。
一共2亿4499万7000披索的灾难资金未有适当地用於与风险管理相关的活动,12个地方政府单位有总值1936万披索的采购没有证明。
审计署也补充,57个地方政府单位没有建立一个地方减灾风险管理署,112个地方政府单位没有准备他们的年度地方灭灾风险管理基金投资计划,该计划将指导如何正确使用备灾活动的资金丶采购紧急用品和设备以及灾後恢复方案等。
该报告也表明了大约278个地方政府单位违反审计署第2012-002号通告,该通告要求他们提交关於其灾难资金的来源及使用的报告。
国防部也被审计署仔细审查。
审计署发现,在2015年拨出的5亿7290万披索灾难应变资金中,国防部只使用了2亿3631万披索。在此金额中,只有1亿2863万披索是已经付款的,其馀都是等待采购订单丶合同或交货等获批准的款项。
审计署也强调,国防部在没有清算自2008年开始转移的资金後,不应该把1亿2027万披索转移给各执行机关。
它建议国防部避免批准把更多的资金转移给还有未结馀款的执行机关,并且密切监察资金转移的清算情况,以便资金得到适当和及时的使用。
该报告也突显出快速应对基金被不当使用。
审计署说:“7392万9934.91披索快速应对基金被用於维修/重建,这是不符合国防部预算中批准的原有目的。”
快速应对基金应该是指定在灾难期间用於救济和救援的直接需要,而不是维修。
在该7393万披索快速应对基金中,4182万披索被转移给菲武装部队,用於维修菲武装部队小卖部丶EP Condos丶拉布拉布陆军营医院丶总部服务指挥中心丶国防部大楼丶特别作战小组营房和中央指挥车轮调配场。
此外,3210万披索被转移给民防署建造民防署第二和第九行政区办事处,以及采购第二行政区办事处的设备。
审计署告诉国防部:“第10211共和国法例指快速应对基金是救济方案的备用钱,以便受灾地区的情况和人民生活条件可以尽快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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