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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大赦案在众院通过

  【本报讯】拖欠房地产税的纳税人有理由庆祝了,因为两条法案周一在众院三读通过,一条是批准特赦未付房地产税,另一条则是简化房地产税税率。
  众议院昨天三读通过众议院法案4814号,批准特赦未付房地产税,同时也通过众议院法案4815号,简化房地产税税率,旨在修订1997年国家税务法典。
  众议院法案4814号获得216张赞成票,而众议院法案4814获得219票。这两条法案的弃权票和反对票均为零。
  众议院副院长,也是马利谨那市众议员,特赦税务法案的主要起草人金布早前表示,该措施旨在解决未缴税的房地产税,从而释放未缴税的房地产,以增加徵税。
  该法案将放弃针对未缴纳的房地产税所实施的所有处罚,包括民事丶刑事或行政处罚,而且实行6%的单一税率。
  该法案还给予将申请特赦的纳税人享有以下特权: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房地产税特赦申报单将不被接受为司法丶准司法或行政诉讼中的证据;特赦年所涵盖的纳税人之账簿和其他记录将不予审查。
  同时,众议院法案4815号旨在降低现有的房地产税率。
  该法案旨在通过徵收房地产净额的6%之单一税率来修订“国家税务法”。
  根据1997年的“国家税务法”,目前房地产税的免税额为20万比索,再根据财产净额的等级段,徵收百分之五,百分之八,百分之十一,百分之十五和百分之二十的房地产税。
  通过修改国家税务法规的单一房地产税是财政部税务改革计划方案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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