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检察官要求下令逮捕参议员黎利马的文珍俞巴法院法官审理黎利马的涉毒案。
检察官昨天向文珍俞巴市地区审判法庭第204号分庭法官艺礼洛提出的动议说:“纪录显示,控诉都是由一系列相同的事实引起;有相同的当事人和事件;以及互相相关的证据。”
司法部於2月20日,入禀文珍俞巴地区审判法庭,控告参议员黎利马3项涉毒控罪,案件分配给第204丶2205和206号分庭审理。
检察官说,3宗案件都是关於黎利马涉嫌在担任司法部长期间,参与新比利密监狱的毒品贩卖活动。
检察官说,提出案件合并动议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费用并防止颁布互相矛盾的裁决丶命令和决定”。
检察官要求艺礼洛法官合并该3宗案件,检察官说,艺礼洛法官在审理的诉讼案件最少。
艺礼洛下令黎利马阵营在10天内,就检察官的动议提交意见书。
如果该动议获批准,3宗涉毒案都将由艺礼洛法官一人审理。她是於2月24日下令逮捕黎利马的法官。
黎利马的律师反对检察官提出的案件合并动议。
律师格兰那洛说:“我们反对,因为我们感觉他们想艺礼洛法官审理诉讼案件。我们知道下令逮捕参议员黎利马的就是艺礼洛法官。”
检方还向第204号分庭的艺礼诺法官要求下令,当事各方不要讨论案件的案情。
目前被拘留在克楠美军营的菲国警拘留中心的黎利马之前也向大理院请愿质疑下令逮捕她是否合理。
参议员黎利马在2月27日提出的请愿中说,文珍俞巴地区审判法庭的艺礼洛法官下令逮捕黎利马时是犯了严重滥用自由裁量权。
大理院将於3月14日就黎利马的请愿进行口头辩论。
第206号分庭的法官马那拉斯沓斯—黎良给予被告律师5天的时间回应合并案件的动议。
与此同时,黎良给予检方10天的时间回覆黎利马的撤销诉讼动议,在此後,参议员和另外6名共同被告都必须在10天内就检方的回覆作出回覆。
黎利马在其动议中称没有陈述——更别是证据——显示她参与过新比利密监狱的贩毒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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