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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员反对让总统卸任6年後再参选建议

  菲华phhua.com讯:副参议长勒道昨天拒绝了亚谨诺总统的提议。亚谨诺总统建议容许总统在任期结束下台的6年後再次加竞选。

  勒道在短信中说:“这是不会发生的事。总统的6年任期已经够了。我比较喜欢2年或4年的任期。”

  在上周到日本进行国事访问时,亚谨诺总统说,菲律宾应该考虑非连续的总统任期之可能性。

  亚谨诺总统说:“某些国家,例如南美洲国家,也经历过军管法的时期。在他们的宪法中,一个在位的总统在下台後,可以在不同的人执政之後再次参加竞选。也许这是菲律宾可以考虑的。”

  亚谨诺总统是在国会支持修改宪法某些条款的立法议员不断增加之际,发表该言论。

  在参议院中提出与1号两院决议案类似的议案的勒道说:“目前,我只支持修改宪法中的经济条款。”

  参议员苏道也拒绝亚谨诺总统的建议,他说,他不赞成摆弄宪法。

  赞成亚谨诺总统的参议员特利连尼斯说,宪法规定的任期限制妨碍进步和发展。

  他说:“在民主国家中,单一个任期的总统是很常见的,它带走了政治责任。它也妨碍进步和发展,因为政策的持续是最不可能实现的。”

  特利连尼斯补充:“我同意宪法中有些政治和经济条款是应该修改的。”

  1987年宪法第7章第4项禁止一位现任总统竞逐连任,而且任期只有6年。

  在选举署裁定该禁令并不包括前总统伊斯沓拉後,他於2010年竞逐了总统。选举署的裁决认为当时的他并不是总统,也不是在竞逐第二任。

  它说:“伊斯沓拉已没有任何的政府职务在身,更重要的是,他不再是总统,没有获赋予这个职位之广泛权力。因为这种情况,简单的规则应用将使任何理性及富逻辑能力的人总结认为,关於总统不能竞逐连任的禁制不适用於伊斯沓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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