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据大理院说,恐布分子发起的叛乱影响了整个棉兰佬,并且证明了杜特地总统宣布实施军管是符合法律的。
大理院的82页裁决书在昨晚9点公布。它解释了为何大理院认为宣布全棉兰佬岛实施军管措施及暂停人身保护令特权的第216号公告符合宪法。
大理院裁定,宣布实施军管是行政行为,赋予总统自由裁量其范围的权力。
它说,纳卯丶古达描岛及棉兰佬其它地区的炸弹爆炸事件丶苏禄丶描丝兰和沓威沓威的恐布主义,以及三宝颜市围攻事件及甚至44名特警马马沙巴诺遭屠杀的事件全都与棉兰佬岛内的叛乱有关系。
大理院法官的15位法官中有11人拒绝以亚眉省众议员辘逊为首的申诉者的论据,申请诉认为棉兰佬岛没有叛乱,只有恐布主义行为及只是迫在眉睫的危险,并不足以符合宪法第7条第18节的宣布实施军管措施的要求。
大理院也不认同关於政府与马巫地的武装冲突是由政府引起及只是马巫地组织为了阻止哈比伦被捕而作出的武装抵抗之论点,大理院说,这种说法只是根据了未经核实的新闻。
大理院则认同检察长卡利达的论点,即存在叛乱元素———对政府动攻势而且存在消除对政府的效忠的目的。
大理院也相信,马巫地和另外20个叛乱组织,如亚武沙耶及摩洛国伊斯兰自由战士之间存在关系,他们不仅仅在马拉威市,也在描丝兰丶苏禄丶沓威沓威丶三宝颜及纳卯发动过至少43次攻击。
大理院的裁决说:“考虑到棉兰佬岛的普遍暴行以及叛乱组织之间建立的联系,最初在马拉威发起的武装起义并不能合理解释仅仅局限於马拉威的论点。因此,大理院将不会无视纳卯爆炸事件期间丶马马沙巴诺屠杀事件丶三宝颜围攻事件及古达描岛丶苏丹龟达勒丶苏禄和描丝兰的无数爆炸事期间所发生的事。”
大理院也反驳了关於实施军管声明应该被撤销,因为杜特地总统在发布声明时没有咨询过国防和军方官员的论点。
它强调,只有总统拥有重要情报及机密消息,因此他有权力决定是否实施军管措施。
大理院解释:“总统维持和平与公共安全的责任并不只限於实际发生叛乱的地方;这也包括可能受到敌对行动蔓延的其他地方。”
大理院也认为,虽然它获赋予权力去审查宣布实施军管的事实根据,但它没有权力撤销或延续实施军管措施的声明,这种专属权力是宪法赋予国会的。
有鉴於菲国在马科斯政权期间的经历,大理院也处理对於实施军管的担忧,大理院指出,1987年宪法有足够的保障条例保护人民免受可能的军管法滥权行为。
大理院强调:“在我们社会背景下,军管的重要性应该超越针对它的偏见与担忧。军管的重要性不应被不合理的担忧和过往的经历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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