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国会没有必要立法打击假新闻,因为已有足够的法律来惩罚错误信息的肇事者。
在参议院公共信息与大众传媒委员会进行第二次有关网络假新闻的听证会上,政府丶学术界和媒体界的资料提供者都一致认为,政府有足够的法律来遏制虚假信息的传播,尤其是在社交媒体上的虚假信息
通讯部长安达纳指出,公众可以利用现行法律,例如修订的刑法典,其中载有关於非法使用出版物和非法言论(第155条)和诽谤(第355条)的条文来处理假消息。
他也表示,还有第10175号共和国法(即2012年网络犯罪预防法)可以用来控告在网上进行诽谤的人。
安达纳说:“已经有法律补救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鼓励他们对传播假新闻的当事人采取法律行动。”
安达纳说,假新闻是一个必须立即解决的紧迫问题,他说,有必要对民众进行有关媒体和信息进行深入教育。
他说:“打击假消息的最好办法是适当的通报。”
菲国立大学的沓密教授附和安达纳的说法,她说,媒体素养是对假新闻的长期解决方案。
她说:“我们需要停止过分关注对内容制作者的惩罚....。.总有人会接替他们,或者是一个假的新闻网站。”
她说:“长期的解决方案确实是媒体素养和新闻素养方案—教导人们如何验证真实信息,并为他们提供工具来做到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沓密说,这个任务并不完全在於政府和教育机构。她表示,保护公众免受假消息之害应该是集体努力,也包括非政府组织和媒体成员。
网络新闻网站Rappler首席执行官兼执行编辑雷萨也表示,目前的法律可以适当地执行。
她说:“我不相信我们应该要有更多的立法及实施这些法律。也需要问责。我认为最大的问题是现在缺乏问责。”她称假新闻是全球现象。
商业世界的亚南拜则表示,定义性的假新闻是危险的,因为它可能会影响到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
委员会主席格丽丝。傅也担心,管制假消息的新法律可能导致审查及侵犯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
傅氏说:“国会不能立法控制思想。我相信这种破坏性和分裂性的现像只能通过一系列解决方案来解决。”
但她认为,散布虚假信息且声称作为事实陈述他们的意见的的博客也应该被追究责任。
她说:“如果博客传递的信息是自称是事实的,但事後证明是假的,我们应该能够追究他的责任。尽管我们支持一个人的言论自由权,但一旦作者诽谤其文章的主体,那麽,这个作者就必须按照我们的法律承担责任。”
假新闻的传播达到令人震惊的程度。雷萨说:“当事实无关紧要时,最响亮的声音被听到。”
Rappler的首席执行官也警告说:“如果你分享了一个谎言,你就成了这个谎言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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