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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沉默导致集体沉没 谢如意

  最近国内最大的一个悲剧,莫过于重庆一辆大巴堕入江中,造成15人丧生。

  议论这个悲剧的很多,不避议论的我却是到今天才正式成文议论。我的观点是题目:集体沉默导致集体沉默!

  车上两个人在吵架殴斗,就是一个乘车的悍妇和正在驾驶大巴的司机。

  因为修路临时改道的原因,大巴的停靠点有了改变,司机也提醒乘客在该下车的地方下车,这是正常现象。但是一个悍妇不仅不听司机的话及时下车,而且在车上暴凶口指责司机丶变本加厉甩手机击打司机,严重影响司机的正常开车,这是野蛮行径,也是完全错误的。

  这是大巴堕江的起因,但不是主因,因为这种悍妇在生活中不乏其人,而车上乘客不止悍妇一人。尤其是,自私野蛮的悍妇自以为是为所欲为是为妄图满足私人欲望,而不是为了把人们溺死于江中。

  司机比悍妇懂得自己是操持方向盘,掌握着一车人的生命安全的大任,有着要忠心尽职的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在悍妇的无理要求逐步升级由骂而打的过程中,无论从人性的自然反应还是从维护全车人安全的高度来考虑,司机据理力争甚至正当防卫本来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这如“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必要的“以暴制暴”是必须的,为了自己,也为了乘客安全!

  但是,司机却没能足够地预料到这样一吵架殴斗可能导致车毁人亡的恶果,这是有明显的自身责任的。不过,车毁人亡决不是司机的初衷,而是事与愿违的。因此,不能把一切责任或主要责任推给他,就像不能把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推卸给悍妇一样!

  如此说来,要叫谁负责“全部责任”是很不合情理的,但总有人需要承担这个车毁人亡的主要责任的。这个主要责任,我认为应该由大巴车上除了司机和悍妇以外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众乘客!

  为什麽这样说?一般说来,车上的乘客有不少是成年的男女,也有起码的理智吧。都说“同车同命”,眼见悍妇和司机吵架升级威胁了全车人的安全,理当有人及时当仁不让见义勇为出面有效制止悍妇的横行,帮助司机脱离遭受无理干扰的困境安全驾驶!

  虽然不是人人品德和觉悟相同,但只要有一人及时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制止,则得力制止事件恶化完全是有可能的!

  然而,偏偏大巴上的众乘客集体当幸灾乐祸的“看客”,做“坐山观虎斗”的“聪明”的“僵尸”,结果任事态瞬间恶性发展到不可救药。众乘客也由集体沉默变为集体沉没。对此,说众乘客“罪有应得”好像很不“厚道”,但是若说众乘客是“屈死”好像是可以的,不过,这个“屈”未必是“冤”的意思,而在客观上是含着“咎由自取”!

  于是有网客发论,在雪崩的时候,没有一朵雪花是无辜的。我是南方人少见雪,不懂得此比喻精当否。但我是中国人,知道在道德崩盘的时候,任何违背道德为人做事的都有罪!不能笼统推卸责任给“崩盘”。因为,雪花尚且可能自己飞扬不随雪崩,“道德崩盘”是人为造成的,人竟不如雪花地随波逐流跟着崩盘就有罪!敢于“反潮流”坚守道德底线才是功臣和英雄!

  大巴车上的乘客,就是一群道德上和理智上都有不同程度的麻木不仁的人,所以他们对着发生在眼前的恶性事件熟视无睹不闻不问不制止,行动上显得是铁石心肠,是比“各人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人还无德和弱智的。因为,他们竟然不明白“同车同命”应当“同舟共济”和“覆巢之下无完卵”的简单道理,却想要像在看戏中求得平安?这实在是很“脑残”的行为!

  从这个角度看起来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一般说来,道德水平低下的人,往往与智力水平低下密切相关——因为他们不懂得怎样做人,连起码的理智都没有,遑论感情?

  而缺乏应有的理智和感情的人遭受些咎由自取的灾难,自然不仅不值得人家过多的同情,却足够引起人们引为“前车之鉴”!

  由此想来,这重庆大巴车毁人亡悲剧,简直可以说不仅是那些死者的悲剧,而且是一次“国家级警告”的事件催人反省!

  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有不少当仁不让见义勇为的人在为我们的国家兴旺在奋斗吗?在他们依法据实合情入理地生活中丶与黑暗的势力展开针锋相对的鏖战里,就像大巴司机一样在孤立无助中与悍妇据理力争。然而,受到当仁不让见义勇为者益处的许多如乘客的人中,总也不缺乏大多数的“看客”“集体沉默”,甚至或幸灾乐祸地讥笑其为“露头地瓜先着刀”“不自量力”“好打抱不平”丶或当面说“想当官的不要与他在一起”丶或改弦易辙日益疏远了这样的人以求“跟对人”,结果都“活见鬼”般地与那些魑魅魍魉狐群狗党沆瀣一气成了一丘之貉,完成了他们成为缺德而祸国殃民的“集体沉默”的“成长”,成就了他们把所在地的教育搞成了在评比中的一只只“乌龟”的“集体沉没”!不是成为“为官一任,造福四方”的功臣流芳千古,而是早已成为趁火打劫或甚至“改正归邪”发歪财的罪人遗臭万年!

  现在,面对“天价房”甚嚣尘上像大巴悍妇扰乱市场造成泡沫经济,也造成实体经济濒临被“沉没”的风险,而许多“看客”不止是“集体沉默”司空见惯,鼠目寸光地为“分一杯羹”而昧着良心为虎作伥推波助澜在推销这个“钢筋水泥妓女”,就像帮助大巴“悍妇”打司机一样威胁全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或造成很多人债台高筑血泪斑斑丶或造成本来美好的家庭关系恶劣剑拔弩张丶或造成勉强当“房奴”如牛负重生活苟延残喘等等。这是不亚于重庆车毁人亡的悲剧的危害的啊!我很怀疑,如果自以为是为所欲为的国人日渐增多无所遏制丶如果随波逐流趋炎附势为虎作伥的“看客”继续“集体沉默”有增无减,那麽,终有“集体沉没”的一天。那时死的不是区区15人而已,而可能是千百万“人头落地”或亿万个人种消亡啊!警惕啊!防患啊!

  我不否认,在这种歪风邪气横行之中,不仅有部分老一辈或同辈的当仁不让见义勇为之辈互相欣赏为“英雄”丶彼此协力做“鲁迅”丶发自肺腑要弘扬“正能量”,而且有新一代的同志在前仆後继地为国家的兴旺在认真探索着丶努力奋斗着。但愿这些不只是属於凤毛麟角,而应该成为“大势所趋”。因为这才是美好的中国未来和希望!

  写於2018年11月4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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