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醺人:妖孽?神明?慈悲!

  一

  有人这麽说:“国之将亡,必出妖孽。”又说:“天反时为灾,地反人为妖。”到底是不是真的有这麽一回事?

  记得有一回老顽童在他的《童言无际》专栏,替妹喜丶妲己丶褒姒三个“可怜的女人”辩护,说大家不应该把夏丶商丶西周的灭亡怪罪到她们的头上。他的理由是“丈夫混账,罪不及妻妾”。

  老顽童虽然顽皮胡闹,宽旷的胸怀令人佩服,他的理由也可以成立;但这并不足以推翻妖孽的存在。他说过“丈夫混账”,那麽,妖孽就名正言顺,应该由桀丶纣丶幽王受之无愧了。不错,大清朝两百多年的基业,的确是毁在慈禧太后手上,而且因为她造业太过深重,後来也遭了报应,下葬後嘴里含的那颗“百毒不侵”珍珠,被军阀孙殿英开棺挖走(据说这珍珠“上缴”後,如今含在另一个挺尸妖孽的嘴里,流落异域);慈禧可说是特级妖孽,但“妖孽”并不是女性的专用词,而是两性通用的。

  妖孽治下有一位飘逸的神仙下凡南方开一家店。因为他真心诚意为人民服务,店铺终於发展成全国性机构。可惜仙人很早回归仙界。他的店铺兼营枪械给大家防御和抗暴,继承人却迷信枪就是一切,改行专营这一途,私心又太重,人品远不如创始人,生意越做越小,终於缩到外岛一隅。他本人毛病不少,身边不乏妖孽,而且男男女女都有;他失败了,但还不够资格当妖孽。这老店拖上百年,中间还被挂羊头丶卖狗肉的假秋田歪嘴巴妖孽搞得四方五裂,又一度大权旁落入嫖客妖孽(後因贪污蹲大牢,现已装病假释)手中,已奄奄一息,有人发现如果卖辣椒可能起死回生,却有八戒妖孽霸住经营权,卖自己一张臭脸,酿成滔天劫数,害店底落到嫫母妖孽手里。这妖孽貌似嫫母,却没有嫫母德才,又甘心当老外的走狗。她心不在店,只想顶下店名,当工具阻止一个伟大民族的融恰统合,一面拿去孝敬巴结贪婪狡诈的外夷主子。於是,股东和顾客就都灾星高照了!

  二

  无独有偶,海的另一边,也出现天字第一号鄙夫妖孽!是鄙夫,因为他平均每天说谎二十次以上,佛家五戒几乎犯齐了(四项证据确凿),人格简直猪狗不如!这麽不堪的人渣,却掌握着三亿人的命运。看来“地反人为妖”应该不假,加上境内接二连三的林火和大规模枪击案,外岛火山爆发,大环境地球气温反常,冰山过度融化,“天反时为灾”也可成立。

  “国之将亡,必出妖孽。”这个大国会不会亡?不亡也要脱几层皮!

  为什麽会这样?这必须追溯历史。大国开创之初,动机良善纯洁,跟飘逸的神仙完全一致。渐渐强盛後,权欲使人腐化,所作所为也离开正轨。

  它最不应该分裂人家的骨肉同胞,从中图利。在亚洲,它成功分裂一个大国丶一个小国。它食髓知味,又想在东南半岛再玩这一手,却搞得灰头土脸,铩羽而归。最近在中东灭人国家,杀人成万,累几十万人无家可归!

  上述种种行径,天人共愤,累积多少仇恨。试想,生命何其宝贵,若不是被欺压太甚,谁愿意集体舍命骑劫飞机去撞大厦?人可以拚命,老天当然也可以迷你心窍,让你选个王八蛋来自乱江山!

  “头顶三尺有神明”这句话,看来不是说着玩的。君不见上世纪有个强盗国,一连十多年肆虐左右邻里,抢掠烧杀,无恶不作,最後遭了报应,一岛一崎被夷为平地,人禽不存。强盗国的凶手也都上了绞台伏罪,独独元凶居然逃过法网的制裁。许多受害国的人民正在叹息皇天有眼无珠,最近传出新闻:元凶後代出现男丁问题,“天皇”这令人恶心的名词可能从世上永远除名,正应了“始作俑者,其无後乎”的老话!

  三

  既然含珠妖孽丶歪嘴妖孽丶嫖客妖孽丶八戒妖孽丶嫫母妖孽……都相继出现了,难道这“国”也“将亡”?

  “兴亡兴亡”,有“亡”,就有代之而“兴”的。新陈代谢,本来就是大自然法则。君不见老店的旧版图上,正笼罩着一片承平祥和的气息。把这难能可贵的成果跟同胞们,甚至进一步跟全人类分享,有什麽不好?

  只希望在这过程中,少一些血腥,少一些苦难。

  霸权国的政客军旅分裂他人的国家,兴风作浪,损人利己,固然该死,但林火丶枪击案丶火山爆发的受害者有什麽罪?强盗国的天皇丶皇军个个该杀,个个该五马分尸,但广岛长崎的老百姓何辜?!

  大概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每个宗教都以“慈悲”为宗旨。希望“慈”光普照全球,同时也“悲”痛一切人世上的不平苦难!

  有感,得联一对:

  地妖难绝悲宿命

  天道好还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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