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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中华银行主管 被控违反反洗钱法

  菲华phhua.com讯:司法部就3年前的孟加拉国银行的8100万美元网络盗窃事件对中华银行5名主管提出反洗钱控告。

  在马加智市地区审判法院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是中华银行零售银行组财政官劳尔。维克多。陈(音)丶零售银行全国销售主任伊斯梅尔。黎耶斯丶区域销售主任碧姬。卡宾迎丶木星街分行的客户服务主管罗麻道。阿牙拉道,以及高级客户关系主任安洁拉。露丝。杜礼斯。

  在高级副检察官里察。安东尼。法杜伦批准的10页决议中,司法部表示,即使已有明确的警告,上述主管仍批准继续交易程序。

  司法部否决了5名被告的重新审议请求。

  检察官以“故意无视”是“畜意回避或了解一种犯罪行为”,尤其是尽管知道那是极可能是不法行为,却没有对可疑的不法行为进行合理的调查。

  决议说:“没有比这种描述能更贴切地描述被告的行为。”决议补充,在收到关於涉案的巨额转账可能有问题的通知後,被告应该进行调查。

  决议说:“由於其工作性质是处理金额数以千万计的日常交易,银行职员及主管的责任丶关心和可信程度都比一般文员和职员要高出许多。他们在处理可疑汇款时的自负态度是不可接受的,也动摇了我们银行系统的诚信度。”

  在早前,中华银行木星街分行的经理迈亚。仙道斯—德义道被裁定违反反洗钱法的7项罪名成立。

  马加智市地区审判法院第149号分庭法的塞萨尔。允沓兰对每项控罪判处入狱最多7年,也要求支付不超过被清洗之金额的双倍或差不多1亿1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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