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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台渔民 菲八海警被判刑幷赔款

19-09-19-03
9月18日,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一家法院判定8名菲律宾海岸警卫队人员犯有杀人罪,他们於2013年5月在中国台湾鹅銮鼻东南方海域杀害了一名中国台湾渔民。这8名人员被分别判处8年到14年8个月的监禁,以及5万比索民事赔偿和5万比索道德赔偿。

2013年5月9日,在中国台湾鹅銮鼻东南方海域,菲海岸警卫队追逐幷扫射台湾屏东县琉球籍“广大兴28号”渔船,造成65岁的船员洪石成身亡,渔船严重受损。事後,菲国家调查局对此展开调查。当年8月,菲国家调查局建议以杀人罪起诉8名涉事海岸警卫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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