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特首林郑月娥向全港市民发表电视讲话,正式宣布撤回修例草案。不出意料,反对者不依不饶,以“太少丶太迟丶太假”为由,拒绝接受。
太迟吗?其实特首早就已放低身段听取民意,撤回了条例,向社会释出了善意。此前她曾用暂缓丶完全停止丶寿终正寝等词对修例一事表态。从特首口中说出,等於是自我否定了自己的政策,这对於政治家而言容易吗?
太少吗?其实特首早已回应了所谓的“五大诉求”。只是“五大诉求”中的几条,根本就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要求!
例如“五大诉求”之一的“释放所有被捕人士”,不检控丶不追究违法者的犯罪行为。违法而不纠,这是什麽逻辑呢?况且,假如特区政府决定不检控违法暴力分子,恰恰是违反了香港赖以成功的法治精神,以及《基本法》中的规定。因为《基本法》第六十三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律政司亦有一套《检控守则》,要求检控人员不得受政治因素影响。假如特首宣布放弃检控非法暴力分子,会不会违背了《基本法》的规定呢?
再者,关於所谓警员“滥用职权”的指控,香港早已有专业丶独立的监警会及既定机制处理针对警方的投诉,根本不需要另设独立调查委员会。反观,若特首接纳了所谓的“另设独立调查委员会”的诉求,不但叠床架屋,亦可能会被批评放弃和不尊重现在行之有效的监察机制。
由此可见,反对派及暴力示威者摆明就是鸡蛋里挑骨头,一心只想着与香港社会“揽炒”,无论特首释出多少善意,他们就是不妥协,不退让。只要不是太天真的人都可以想像的到,就算特区政府完全答应了所谓的“五大诉求”,反对派亦不会鸣金收兵,香港就会一切复原。反而届时,他们又会“太迟丶太假丶无诚意”等莫须有的指控,步步紧逼,挑起新的事端,要求特区政府作出更多的让步,为自身捞取更多的利益。那麽笔者想问一句,如何才是“不迟丶不假丶有诚意”呢?还不是凭他们一把口?
所谓政治,所谓民主,就是谈判的技巧,就是妥协的艺术。有争议不要紧,双方通过对话,通过沟通,互相作出让步来解决分歧,缓和矛盾,若实在解决不了,就用选票说话。在美国,两党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上打的不可开交时,就靠投票解决问题,而不是靠街头政治,更不是靠暴力活动。街头政治不是通向民主的大路,反而往往沦为通向暴民政治的歧途。
到今天,大家看得越来越清楚。反对派和暴力示威者的目的,根本就不是取消“修例”这麽简单,而是有意扰乱香港社会,为自身谋求更多的利益。“退一步海阔天空”对特首步步紧逼,不退不让,这不是有心解决问题的态度,而是存心激化矛盾,搞乱香港,从而火中取栗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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