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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狱8囚犯上大理院挑战 良好行为减刑法实施细则规定

  菲华phhua.com讯:新比利密监狱的囚犯司法挑战良好行为减刑法的经修订实施细则中的若干规定。

  8名囚犯要求大理院宣布最近出台的第10592号共和国法的经修订实施细则无效。经修订的实施细则取消了严重罪犯获得良好行为丶学习丶教学和辅导行为减刑分和忠诚减刑分的资格,是违法及等同於行政立法。

  他们说,经修订的第10592号共和国法实施细则的出台是严重滥用了自由裁量权。司法部和内政部在经过10天的审议後,於9月16日出台了该经修订的实施细则。

  经修订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累犯丶惯犯丶逃犯和严重罪犯不得获得任何减刑分。

  囚犯们也希望大理院宣判该规则无效,他们表示,在10592号共和国法於2013年生效前入狱的被取消资格囚犯应有权获得经修订刑法典所授予的减刑分。

  第10592号共和国法修改了已有数十年历史的经修订刑法典中有关预防性监禁的减刑分规定。

  请愿者说,禁止在2013年之後被关押的不合资格囚犯获得任何形式的减刑分的做法同样超出法律范围,构成行政立法,并违反了宪法中的平等保护条款。

  在有关因奸杀罪行入狱的前社长仙齐斯很有可能获提早释放的报导引起了公众对於实施细则的关注後,当局对实施细则的进行了审查。

  将那些被控犯有严重罪行的人排除在获取减刑分的范围之外,正式确立了政府对仙切斯的良好行为减刑申请的快速反应。在仙切斯的事作引起民众的抗议後,马拉干鄢特别下令暂停处理仙切斯的案件。

  因为仙切斯的事件,当局揭发了许多其他知名囚犯已经获减刑出狱,导致数千名囚犯的良好行为减刑申请被暂停丶审议实施细则,以及参议院对惩戒局内的违规情况进行听证会。

  请愿的囚犯说:“遗憾的是,所有民怒和媒体的关注都促成了被告所采取了行动。”他们所指的是司法部长艺描拉丶内政部长亚纽丶新任惩戒局长万沓格丶以及监狱管理局长伊拉尔。

  他们说:“最终,请愿人和处境相似的人是正在遭受痛苦并且正在继续遭受痛苦。 除非我们国家的问题得到不低於大理院的司法裁决澄清,否则,他们将继续为此受苦。”

  囚犯们要求大理院命令惩戒局和监狱管理局不要追溯应用该经修订的实施细则引入的排除条款,因为这些规定对任何囚犯都是不利的。

  他们也希望监狱当局以合理的速度,重新计算他们和其他处境类似的囚犯应得的减刑分,并在发现他们已充分服刑後释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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