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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严厉谴责暴徒罔顾人命行为

  菲华phhua.com综合香港5日电:香港特区政府今天凌晨发稿,说昨晚起多区发生暴动,严厉谴责暴徒罔顾人命的暴力行为,呼吁市民留意自身安全,又说,警方会继续果断地采取执法行动,保障市民安全和恢复社会秩序。

  政府说,大批暴徒昨晚起在多区堵路丶大肆破坏商铺丶政府和港铁设施丶纵火及投掷汽油弹,并袭击其他市民。暴徒瘫痪交通,导致港铁须全线暂停服务;他们的暴力程度比以往有增无减,包括在多处室内以至港铁列车纵火,严重威胁在场及附近市民的安全。

  警方亦表示,有暴徒袭击便衣警务人员,令该名警员因生命受严重威胁而须使用佩枪;其後有暴徒向该名警员投掷汽油弹,令他身体着火,甚至有暴徒尝试捡走跌在地上的警枪。

  港铁宣布今早(10月5日)全线将不会提供服务,直至另行公布。

  港府宣布5日零时开始实施“禁蒙面法”後,香港民怨沸腾,多地自下午开始爆发群众抗议,入夜後更出现反送中运动以来全港18区都有示威的首例,港铁也因此全线停驶,香港交通陷入大停顿。

  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下午率同官员举行记者会宣布,将自5日零时起实施“禁蒙面法”,违者最高可监禁1年或罚款港币2万5000元。

  她并说明,近4个月来,参与非法集结并进行破坏的人全部蒙面丶隐藏身份,行为肆无忌惮,因此要立法阻止,让警方有效执法。

  综合港媒报导,林郑月娥宣布後,引起港人激烈反弹,指责港府根据港英时代的“紧急法”制定禁蒙面法令违反了“基本法”,这是香港迈向“极权社会”的第一步,因为港府未来可能再度引用紧急法来禁止网路发言丶延长行政拘留,以及取消区议会选举等。

  港人并将反对化成实际行动,下午起,多区开始出现穿黑衣丶戴口罩的群众抗议场面,示威者高呼“五大诉求”丶“香港人,反抗”等口号,并在商场写出“蒙面无罪丶立法无理”的心声。

  入夜後,抗议场面愈加火爆,各地陆续出现示威者占领马路丶堵路设路障,以及破坏地铁站和中资机构的情况。

  期间在元朗地区,一名据称是休假员警遭示威者袭击,并开枪射中一名14岁少年的大腿,随後遭现场民众围殴丶投掷汽油弹;这名员警因衣服着火丶手臂甩动时枪支掉落地面,有示威者试图抢走枪支,但被员警及时抢回。

  据报导,昨晚是反送中运动爆发以来,全港18区同时上演示威抗争的首例,甚至连未曾爆发示威游行的港岛南区香港仔丶也第一次发射催泪弹。

  此外,往来於新界的轻轨铁路和连接各铁路站的巴士服务也停止服务;铁路停驶加上许多公车路线也因为示威而停顿,香港晚间几乎进入无交通状态。

  香港中通社10月4日电: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4日宣布,当日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反蒙面法,简称《规例》),《规例》将在5日起实施。《规例》明文禁止在公众集会及游行等3个情况使用蒙面物品。

  当日下午,林郑月娥主持记者会时宣布有关立法措施。《规例》禁止在《公安条例》所规范的公众集会及游行,以及非法集结丶未经批准集结和暴动中使用蒙面物品。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万元(港币,下同)及监禁1年。

  此外,如警务人员在任何公众地方发现任何人使用蒙面物品,并合理地相信该蒙面物品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警务人员可截停该人,并要求该人除去有关蒙面物品,以核实身份。没有遵从有关要求的人士,最高可被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

  “制订反蒙面法的决定并不是容易的决定,但以今天情况来说,这是必须的决定。”林郑月娥说。

  她说,过去接近4个月,因修订《逃犯条例》引发的示威和冲突持续不断,不同地区发生了超过400场大大小小的示威丶游行和集会,往往都会演变成暴力行为,已导致超过1100人受伤,其中逾300名是执法的警务人员。

  林郑月娥表示,暴力事件近来变得越来越频繁,影响范围越来越广泛,也变得越来越激烈,暴徒有组织有计划地发动攻击和破坏,令香港陷入混乱和恐慌。近日特别是9月29日和10月1日,暴力事件进一步升温。

  她还说,过去4个月,在非法集结中进行暴力破坏的示威者几乎全部都是蒙面的,目的是隐藏身份丶逃避刑责,他们亦因此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

  林郑月娥指,暴力不断升级,令整体社会秩序正处於极为危险的边缘。大量学生参与暴动,更是非常危险的警号。暴力不但破坏现在的香港,也将香港青年人置於非常危险的境地,必须尽一切努力立即遏止暴力,阻止学生继续以身试法,挽救香港的现在和未来。

  “鉴於近日社会已出现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作为负责任的政府,不能让现行法例备而不用,任由暴力升级丶任由情况继续恶化下去。”林郑月娥说。

  《规例》4日在宪报刊登,并将於5日生效。林郑月娥相信,通过反蒙面法会有效阻吓激进的违法行为,并有助警方执法。

  据介绍,《规例》会让有合理辩解使用蒙面物品而违反禁令的人士提出免责辩护。先前已存在的医学或健康理由丶宗教理由丶或该人从事专业或受雇工作,并在进行与该专业或受雇工作有关的活动时使用蒙面物品以保障自身安全,皆可获得豁免。

  林郑月娥强调,《规例》目的是停止暴力丶恢复秩序,打击的对象是使用暴力的人士。政府明白其他人士有合理需要蒙面或戴口罩,故《规例》设豁免条款。《规例》已取得一个适当的平衡。

  她称,《规例》性质属於附属法例,故按先订立後审议的程序,待特区立法会复会後,即今年10月16日,特区政府会将《规例》提交立法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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