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家食肆,其属下有好几间分店,被劳工部封了,理由是违犯了最低工资法。一时议论纷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总之,资方的所有店铺被封,损失不匪。
至於这间公司到底有没有触犯劳工部的最低工资呢?我们是不得而知的。
根据资方的辩护,他们给工人们免费住宿,也管三餐吃饱。他们给予的日薪是五百元,要是这样算起来,他们是给多了,根本就未曾触犯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好像每日是五百三十多元,八小时工作,多出了八小时工作应给予加工补贴。根据资方的陈述,给工友们住宿,以目前的床位租金每月一张床位就有一千五百至三千元之间,再加上三餐每餐就算五十元,五十元想吃顿饱看来已没可能了。至少也得一百元一顿,这只是一道菜,能管填饱肚子已算不错了,三餐就是三百元。
三餐每日就要三百元,加上住宿以一千五百元算每日也得五十元,加上三餐那些已是三百五十元。要是以最低工资五百三十几元扣掉三百五十元一天给予一百八十元就不算违犯最低工资条例了。
资方有时招聘工人时没跟他们讲清楚,工人以为供三餐加上住宿不算,资方还要付五百三十多元。也许该食肆公司也就是这样,也不知怎样的就收到劳工部的传票,官司怎输的都不知道。
资方要雇用新人之前一定要说清楚,供给住宿加三餐再加上实收到的工资是多少,最好白纸黑字写清楚,以免日後工人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倒打一耙,以致搞到店被封,损失惨重。
记得小时候,大约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我寄居在亲戚家里,周末假期都到店里帮忙。那时的最低工资每天是三元半,工人可以养活一家,晚上还不时光顾小城镇的低级都巴酒店,都巴是一种以椰子酿的酒,我喝过,味道不错,喝醉了,吐得满地,我的印象是臭与脏,你别说这三元半,有的还养上了小三呢。
如今的最低工资已经给资方很大的压力,可笑的是,工会每年都会提出涨薪水,他们要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提出“提高薪水,降低价钱”。让人看了啼笑皆非,政客们为了讨好普罗大众也跟着起哄,如今这最低工资已经是亚洲除了日本,偏高一点了。小本生意的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我每到一个地方总是先查问一下他们的最低工资多少,再来查询一下衣食住行的费用,我们这里的最低工资比起除了日本之外已是偏高了。
如此每年都有增薪,常此下去,也不知如何是好。
要是再加上工作效率,那可以说是颇为高昂了。
有关当局知否?为了选票,哗众取宠,政客们只在乎他屁股下的宝座。经济民生为何物,与他们何干。
经营小本生意的,也只有王小二过年,年年难过,年年过了。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bbs_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