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菲华快讯
移民局提醒外侨办理常年报到

  菲华phhua.com讯:移民局昨天提醒所有外国公民必须从1月起直至2月底之前,亲身前往就近的移民局办事处做常年报到。

  移民局长莫仁地说,根据1950年的外侨登记法,外侨需要常年报到,未能遵守此规定者可被罚款丶吊销签证或被驱逐出境。

  他说,法律规定获签发移民及非移民签证以及获发外侨登记身份证(ACR I-Card)的所有外国公民都必须在每年的首60天内到移民局办事处常年报到。

  可到移民局位於马尼拉市王城内的总部或参与的移民局分支办事处办理常年报到,可在移民局的网站www.immigration.gov.ph查到可办理常年报到的分支办事处。

  移民局长补充:“在常年报到期间不在菲国的外国公民可在返回菲国的30天内进行报到,条件是他们拥有有效的返菲证。”

  移民局外侨登记部主任利卡斯律师说,在办理常年报到时,报到者必须出示其ACR I-Card以及有效的护照,并且支付300披索常年报到费和10披索法律调查费。

  至於14岁及以下的外侨,其父母或监护人有责任代表他们办理常年报到。

  65岁的长者丶残疾人士也获豁免亲身办理常年报到,但必须为其代表提交特别授权书。

  利卡斯促请外国公民尽早办理常年报到,避免赶在最後期限前才前去办理,以免造成不便。

  他观察到,外侨有充裕的时间遵守这一常年报到规定,他补充,未能办理常年报到者将会被制裁。

  他强调:“期限是不会延长的,因为法律已清楚规定了常年报到只有60天。”



{bbs_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