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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动议 菲律宾最高法院否决

20-01-10-02

针对菲律宾最高法院近日宣布否决一项支持同性婚姻的动议,菲律宾人权委员会今天呼吁同性恋丶双性恋丶跨性别者丶酷儿和双性人(LGBTQI)社群继续努力争取平权。

菲律宾同志权益支持者法席斯(Jesus Falcis)於2015年向最高法院请愿,盼最高法院裁定「菲律宾家庭法」把婚姻「定义和限制於一男一女间」的规定违宪。

菲律宾最高法院6日宣布否决这项动议。最高法院大法官李昂能(Marvic Leonen)表示,菲国宪法并未基於性别丶性取向丶性别认同或表达来定义或限制婚姻,最高法院也了解LGBTQI社群面临遭歧视和边缘化的历史,以及他们争取平权的努力,但应经由国会来正式认可他们的伴侣关系。

ABS-CBN新闻网报导,菲律宾人权委员会发言人戴基尔(Jacqueline Ann de Guia)今天发表声明说,人权委员会尊重最高法院裁决,虽然这项裁定未认可同性婚姻,但最高法院了解到LGBTQI社群争取平权的漫长历史,包括不因伴侣关系选择遭歧视,「我们(从中)看到希望」。

她在声明中表示:「我们鼓励LGBTQI社群及其盟友继续努力,不断以各种方式主张自己有权跟其他人一样被平等对待。」

戴基尔说,人权委员会呼吁菲国政府,尤其是国会,审视关於这个议题的现行法律和政策,确保各项法规中不存在对特定群体歧视或助长暴力的字眼。

菲律宾人权委员会是依据宪法设立的独立政府机构,主要工作是调查违反人权事件丶宣扬人权意识及加强维护人权。

逾八成菲律宾人信奉天主教,在教条规范和教会反对下,菲律宾法律禁止离婚及同性婚姻。

菲律宾家庭法限定只有一男一女能够结婚,还规定同性恋可以做为终止婚姻关系或合法分居的依据。

民调机构「社会气象站」(SWS)2018年3月调查显示,对於「应该有法律允许两男或两女民事结合」,约61%菲国民众反对丶22%赞同丶16%民众尚未决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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