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为了换取马来西亚支持菲国对中国提出的仲裁案,菲律宾提出降低对沙巴的主权声索。
这项交换条件是包含在外交部於上周送交给马来西亚大使馆之代表的照会中,也是在马来西亚国防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来访的一个星期後。
“真实档案”(VERA Files)取得的照会副本所指的是马来西亚和越南於2009年5月6日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联合提交的“划界案”,马来西亚声称拥有很明显地从沙巴为基线的350海里延伸大陆架。
菲律宾在2009年8月4日,向联合国秘书长抗议该划界案,因为它有效地宣布沙巴为马来西亚的领土。
菲律宾以苏禄苏丹在1962年把沙巴割让给菲律宾作为依据,声称拥有沙巴的主权。目前,沙巴是被马来西亚占据。
可是,在上星期的照会中,外交部通知了马来西亚政府有关菲国政府正在“审议”2009年的抗议,其行动将取决於马来西亚如何回应岷里拉政府就南中国海领土争端提出的2项要求。
第一项请求是要马来西亚“证实”其延伸大陆架主权声索是完全从马来西亚的大陆海岸出发,而不是从南沙群岛中的任何海上地貌。
外交部也请求马来西亚证实,它不声称对南沙群岛中任何海上地貌之12海里外的海洋区域拥有主权。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个国家有权对12海里的领海行使主权。
马来西亚和菲律宾一样,声称对南中国海的部分南沙群岛拥有主权,中国大陆和台湾,以及越南也声称拥有整个或部分南沙群岛的主权。汶莱是声称拥有部分南沙群岛之主权的另一个国家。
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有一部分在南沙群岛重叠。
当“真实档案”要求评论该照会和其含意时,外交部没有发表任何言论。
前菲律宾常驻联合国代表描哈说,如果马来西亚答应外交部的请求,那将“损害”到菲律宾声索沙巴的主权。
他说:“我们是在实际上放弃反对马来西亚的沙巴主权声索。”
可是,要求匿名的一位外交部官员说,即使岷里拉政府撤回於2009年对马来西亚向联合国提出的划界案提出的反对,也无损菲律宾对沙巴主权的声索。
描哈反驳:“即使我们没有正式放弃沙巴主权声索,撤回抗议可以作为不利於我们的主权声索的证据。”
一名外交部消息人士说,参与了针对中国向联合国仲裁法庭提出之仲裁案的官员们说,如果马来西亚证实它没有声索南沙群岛中任何海洋地貌之12海里外的主权,那麽,菲律宾提出的仲裁案将会增强,因为,岷里拉政府的其中一项请求是要该仲裁法庭宣布某些地貌,例如岩石,不产生12海里外的海上权利。
这将澄清黄岩岛周围12海里是菲律宾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
菲律宾的仲裁案主要是寻求废止中国的9段线地图,该仲裁案也希望联合国仲裁法庭裁定菲律宾200海里内和外的水下地貌不是中国大陆架的一部分。这将使中国占据这些地貌的行为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一名外交消息人士说,马来西亚可能会认为菲国的请求是太难处理,因为它采取了“打安全牌”的政策--表示关注中国在争端水域中的侵略行为,但同时与中国保持良好的关系。
消息人士说:“马来西亚将不会对菲律宾提出的12海里海洋权益请求有兴趣。此外,马来西亚将不会冒着影响它与中国之紧密经济关系的风险。”
消息人士说,中国也抗议了2009年马来西亚-越南的划界案,即使菲律宾撤销了其反对,中国的抗议依然存在。
除非中国的9段线理论被宣布无效,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将不会处理菲律宾撤销抗议的事。
同样是在上个星期,菲律宾提交了答覆中国的南沙群岛领土主权立场书的补充论据。预料联合国将在明年就仲裁案作出裁决。
此外,菲律宾谴责中国在争端领土上的大规模填海造陆工程。
描哈说,菲律宾的沙巴主权立场是比南沙群岛的主权立场更加的有力。
他补充,在经济上,拥有丰富林木和矿物的沙巴比南沙群岛更有价值。
有超过60万菲律宾人居住在沙巴,马来西亚认为他们大多数是非法居民,并且经常骚扰沙巴上的菲律宾人。
沙巴(北婆罗洲)原本属汶莱苏丹,汶莱苏丹萨拉赫乌德-丁·卡拉马特·巴赫蒂亚尔於1658年把它赠送给了苏禄苏丹,奖励他帮助平息一场叛乱。在1878年,苏禄苏丹哈马俞·阿拉姆·基南把北婆罗洲出租给总部在香港的英国北婆罗洲公司,租金为一年5000马币。
在1946年,该公司在没有得到苏丹的许可下,在结束公司的营业时,把它转让给了英国政府。
在1962年9月11日,苏禄苏丹穆罕默德·伊斯马伊尔·基南把沙巴的主权割让给了菲国政府。时任马加巴牙总统向联合国提出菲律宾对沙巴的主权声索。
在1963年,英国政府再次在没有苏禄苏丹的许可下,把沙巴移交给前马来西亚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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