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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院拒停止对敏乃停职案听证会

  菲华phhua.com讯:上诉院昨天拒绝了检察长办事处提出的请求。检察长办事处是请求暂停有关马加智市长俊俊·敏乃反对暂停职务令的听证会。

  在上诉院口头辩论期间,助理检察长赫米斯·奥甘布说,在监察署就敏乃的请愿向大理院提出的请愿待决的同时,上诉院的听证会应该要停止。

  奥甘布告诉上诉院的法官:“我们以司法礼节为理由,动议暂停听证会。因为被告监察署在上周或3月25日向大理院提出了暂禁令申请。”

  他补充:“虽然大理院尚未发出暂禁令,我们恭敬地援引司法礼节。”

  可是,上诉院陪审法官黎耶斯拒绝了该暂停请求。

  他说:“司法礼节的原则应该小心地应用,以达到司法公义的作用。”

  奥甘布说,继续上诉院的听证会将会导致向大理院提出的请愿没有意义。

  敏乃律师西地萨在回应时反对检察长的请求,他说:“没有依据使上诉院暂停程序。”他列举了法庭规则第7节第65条。

  第7节的“加快程序;禁令救济”规定:“收到请愿的法庭可以下令加快程序,它也可以为了在程序期间保护各方的权利,批准暂禁令或初步禁制令。该请愿不应打断主案件的过程,除非暂禁令或初步禁制令阻止继续该案件。”

  检察长办事处代表监察署丶内政部和菲国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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