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起一连三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被称为“港版国安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下称:“草案”)。其後“草案”於30日获出席常委会会议的162名人大常委全票通过,将会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并即时实施,特区政府亦立即刊宪,并公开全部法律条文。笔者认为,中央此次果断制定“港版国安法”,为香港的止暴制乱提供了立干见影的效果。
事实上,自从人大推动“港版国安法”立法的消息传出後,本港反对派政客及激进乱港分子的嚣张气焰已出现明显转变,不仅无法再策划大规模暴力示威活动,部分反对派议员更急忙与“黑暴”割席,亦有些曾经极力反对23条立法及呼吁美国政府介入香港事务的乱港政客,有的公开表态支持23条立法,亦有的宣布退出政坛。“港版国安法”还未出台,已产生敲山震虎的作用。由此可见,未来特区政府只要落实“港版国安法”赋予的权力,好好执法,必定可以令香港社会秩序迅速回归正常。
政客纷找下台阶
其实,在人大法工委公布包括将在香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以及行政长官将指定法官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等“港版国安法”细节後,大部分反对派政客已经被中央的决心所震慑,纷纷寻找逃避乱港责任的下台阶。
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早前在接受外国媒体访问时宣称,自己一向坚定支持“一国两制”,并支持特区政府为《基本法》第23条立法云云;曾经鼓吹“暴力可解决问题”丶“留案底的人生更精彩”及“违法达义”的梁家杰丶杨岳桥和戴耀廷等人,亦一改往年在“七·一”前四处奔走,煽动民众上街抗争的作风,反而刻意减少曝光次数;朱凯迪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审议向海洋公园拨款时,以“黑暴”来称呼曾经被他称为“手足”的“黑衣人”,直言海洋公园的财困是受“黑暴”影响;至於一直不甘寂寞的陈方安生,也不敢再公然呼吁外国势力干预香港事务,还以“年事已高”为由,宣布将从“公民及政治工作退下来”。
要知道,当年若没有这些反对派政客搅局,特区政府早在十多年前已就国家安全立法,根本不需要拖到今天由人大出手。从这些“搅局者”前後矛盾的言论,以及急於与乱港暴徒划清界线的态度也可以看出,他们害怕在“港版国安法”立法後会被追究责任,所以急急转口风,以求自保。
可笑的是,仍有部分冥顽不灵的反对派政客,以为还有机会阻止立法,意图以“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不符合《基本法》”及“特首无权指定法官”为由,煽动支持者上街闹事,但他们力推的“反国安法罢工罢课公投”和“反立法游行”,均以失败告终,可见其乱港所为已尽失人心。
有国安才有港安
事实上,在港设立专门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早有先例可循。当年港英政府便在警察的体系内设立了由英国军情五处直接指挥的“政治部”,专职负责收集情报,并有权在未经审讯的情况下监控丶关押及处理任何可能危及到英国政府对香港管治权力的人士。英国军情五处更多次对“政治部”进行大规模扩张,在回归前“政治部”的人手更一度大增至约二千人。其後,英国政府在要求所有“政治部”人员签署终生保密协议,并给予居英权後,将“政治部”解散,令特区政府在回归後一直缺少专门收集情报及监控企图颠覆国家行为的部门。
到了今天,缺少情报及监控部门的各种负面影响接连出现,令香港成为国家安全的一个隐患。所以,在“港版国安法”立法後,特区政府除在行政和司法方面要配合国安法的要求外,亦须给予负责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更多执法权力。这样才能令执法部门有效地掌握反中乱港者的资料及其背後人际网络,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扼杀於萌芽阶段,还香港一个安定环境。只有这样,“一国两制”才能够在香港行稳致远。
作者为香港经贸商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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