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如果众议院通过某些众议员提出的修改,在棉兰佬创立一个新政治实体的摩洛国基本法将有可能会易名为摩洛国自治区基本法。
在众议院摩洛国基本法特设委员会接受了众议员的修改提议後,该易名提议只是该特设委员会秘书处所准备的新工作草案中的125项修改提议的其中之一。
该工作草案被称为主席的工作草案,因为它只包含了委员会主席加牙渊黎奥洛众议员罗里艺斯同意的修改提议。它将是98名成员委员会将在下周一至周三进行投票表决的草案。
罗里艺斯说,与其透过赞成或反对票来通过摩洛国基本法草案的每一项条款,委员会成员将获准在投票过程中提出新的修改。
该摩洛国基本法是菲国政府与摩伊在去年签署综合和平协议之产物,寻求正式创立一个新的政治实体,取代现在的穆斯林棉兰佬自治区。
众议院和参议院领袖都打算在6月11日通过该草案。
主席的摩洛国基本法工作草案中的突出条款是删除第3条第3节的所谓“选择加入”条款,罗里艺斯和委员会的几名成员都认为这是“领土扩张”。
该条款原本说明,在至少10%的登记选民的请求以及在公投中获大多数合资格选民的赞成後,与核心领域相邻且在领域外的地区可以随时加入到摩洛国范围内。
除此之外,关於该新政治实体成立自己的审计机构丶公务员署丶人权委员会及选民署的条款也在主席工作草案中被删除。
罗里艺斯不断地承诺在其委员会通过的草案中删除这些条款,因为他相信它们都是违宪的。
还有,规定就菲武装部队的行动成立摩洛国政府与国家政府之间的协调程序的条款也被删除。
众议院特设委员会中的几名众议员担心摩洛国基本法中第11条第17节的协调机制有可能威胁到菲武装部队的行动。
该主席工作草案也提议删除摩洛国政府对摩洛国地区治安的主要责任,并且只委托给国家政府。
被建议删除的还有关於摩洛国名义长官的第8条。名义长官原本是承担礼节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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