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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逮捕错误通缉犯领奖金

  菲华phhua.com讯:政府发放了大约2亿8000万披索的奖金给在2004年至2014年帮助当局逮捕到疑似恐布分子和犯罪分子的所谓线人。

  尽管禁止,根据ABS-CBN调查团队收集到的纪录和访问纪录,执法人员还是拿了奖金,他们拘捕了一批错的人,却让真正的恐布分子逍遥法外。

  至今,在2000年3月描丝兰省杜马胡邦社50名师生绑架案丶2000年4月斯巴丹社外国游客绑架案丶2000年8月美国人杰弗瑞·史志凌丶2001年5月洛斯巴尔玛斯绑架案丶2007年10月古达描岛省基达巴宛市爆炸等案件,至少51例错误逮捕案。

  所有这些都是着名的案件,而且这些通缉犯都值15万至350万披索。

  其中一人是亚描斯·阿迪尔,他是因为杜马胡邦绑架案而被通缉。

  在2004年7月,警方宣布在沓义市文尼去寿环球城逮捕了一名叫做奥多尼斯的人。他们说,奥多尼斯就是阿迪尔,冒充为沓义市的一个校巴司机。

  “阿迪尔”被拘留在克楠美军营的菲国警羁留中心。3年後,去庭裁定奥多尼斯和阿迪尔是2个不同的人。

  奥多尼斯回顾说:“他们打了我。我每次都呕吐。我告诉自己,这只是一个测试。我是清白的,我将会被无罪释放,我只是需要耐性。”

  但是,当奥多尼斯获释时,逮捕到他的奖金早已被领取了,并且据说由线人和警员平分了。

  自2004年开始,政府已经向提供线报且使当局成功逮捕到通缉犯的线人发放了近2亿8000万披索。

  菲国警和菲武装部队的联合通告清楚禁止政府职员接受现金奖金。

  但是,在接受ABS-CBN的访问时,菲国警刑事调查组的一名退休警官加比丁警司说,一名警员拿到一部分奖金是正常的事,这是警员和线民之间的不明文的规定。

  加比丁自己在过去10年参与逮捕多名通缉犯的行动,其中包括奥多尼斯。

  加比丁说:“即使奖金是要给平民帕人,那也是与警员分享的,因为这是团队的努力。”

  他说:“是的,我是收到了一部分奖金,要我承认是没有问题的。我们曾经拘捕过一名通缉犯,奖金是100万披索,我收到的是8万披索。”

  另外2名消息人士向ABS-CBN证实了这种做法:一人是匿名的情报人员,他仍然在役;另一人是政府的线人,因为安全理由,他要求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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