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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为给中国嫌犯外交豁免权辩护

  菲华phhua.com讯:菲国外交部昨天就承认枪击中国驻宿务领事馆人员之中国嫌犯的外交豁免权的决定作出辩护。

  在回应批准时,外交部发言人傅查理主张外交部是确认外交豁免权所覆盖之外交官员的主管机构。

  傅查理告诉记者,外交部持有在菲的获认证外交官的纪录,菲律宾是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

  傅查理提到维也纳公约的条款说:“我们需要遵守那些条款。”

  维也纳公约第31条规定:“一名外交人员应当在接待国享有刑事司法豁免权。”

  这包括“外交人员在接待国进行职务范围以外事宜时,作出与任专业或商业活动有关的行为。”

  外交部是在中国总领事宋荣华於周三在宿务的枪击案中受伤,及另外两名领事馆人员死亡後发表此声明。

  傅查理於周四说,中国嫌犯是豁免检控的,并且将被送返中国。

  菲国际法专家罗计前天向媒体表示,嫌犯在行凶时并不是在执行外交官职务或功能,因此不应享有完全的外交豁免权。

  罗计认为,领事官只应享有“功能性”豁免权,杀人并非领事官的功能。

  他说,因此,菲国对此案应有管辖权,2嫌应在菲国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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