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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选举署长:傅氏名字应包括在选票内

  菲华phhua.com讯:一名选举律师说,选举署应该把参议员格丽丝·傅的名字加入到2016年5月大选的正式选票中,因为针对她的取消资格案很有可能会告到大理院。

  律师比利连地斯说,因此,参议员傅是有法律补救方法,因为她仍然可以向大理院请求禁制令,让她的名字印在选票上。

  他昨天在一个论坛上说:“她可以告到大理院,并且请求禁制令,把她的名字加入选票中,因为案件将肯定会到达大理院的。”

  这位前选举署长解释,因为案件尚未有最终的判定,选举署应该把她的名字加入在选票中。

  他说:“我认为不把她的名字加入在选票上是很差的想法,一旦她在大理院胜诉了,选举署要怎样把她的名字加入在选票中?最好是印制有她的名字的选票。如果她最终被取消资格,并且在大理院输了官司,她的选票将不会被计算。”

  比利连地斯举例了亚戈斯沓的案件,他的名字也包括在2010年总统候选人的选票中,但是,他後来被取消了资格。他的得票不被计算。

  他补充:“在2010年也出现过相同的情况,候选人亚戈斯沓被宣布是一名捣乱型候选人,他的名字包括在选票中,但他的得票没有被计算。傅氏的情况也一样,如果她被取消了资格,她的得票应该不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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