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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署第一分部判决格丽丝•傅无竞选资格

选举署第一分部今日针对格丽丝·傅的资格案裁决取消格其竞选总统的资格。

选举署第一分部今日以2-1的投票结果批准前参议员塔塔德(Francisco “Kit” Tatad)丶德拉萨大学教授孔特雷拉斯(Antonio Contreras)以及前东方大学法学院长瓦尔迪兹(Amado Valdez)三人请求取消格丽丝·傅总统候选人资格的请愿。

选举署第一分部认为格丽丝·傅不能一直混淆她在2013年提交的参议员参选证书中陈述的信息,参选表格上明确规定她需要陈述直到2013年5月份为止在菲律宾居住的时间。

选举署的判决书中写道:“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被告,一名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并且已经是一名获得无数支持包括拥有一组法律团队的公职人员会不清楚怎样正确的在其2013年的竞选材料中陈述事实。”

在她2013年的参议员参选证书中,格丽丝·傅写道她从2006年4月份开始成为菲律宾的居民,与她声称的自2005年5月份开始在菲律宾居住的说法相反。

选举署指出格丽丝·傅在居住时间的问题上前後不一致的陈述表明她企图蓄意在其竞选总统的参选证书中对一个重要的问题进行虚假陈述。

选举署说:“这个明显差距证明被告企图隐瞒她因不满足10年居住条件而不具备竞选总统资格的重大事实。”

格丽丝·傅的法律顾问称,格丽丝·傅团队将提交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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