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沓密律师:勿将傅氏包括在选票中

  菲华phhua.com讯:黎萨利道·沓密的律师昨天坚持,在选举署的两个部门取消了参议员格丽丝·傅的参选资格後,参议员格丽丝·傅的名字不应该加入2016年大选选票的样板中。

  据律师努那说,选举署全体推翻第一和第二部门的裁决是“不太可能的”。选举署的第一和第二部门已取消了傅氏竞选总统的参选证书。

  第一部门批准了前参议员沓达丶前东方大学法律学院院长描地斯和黎拉萨大学教授康特礼拉斯的请愿,裁定傅氏不是天生菲人及没有符合在菲长居至少10年的竞选条件。

  第二部门也批准了律师埃南巴洛的请愿,她称傅氏在表示自己在选举当天将长居菲律宾满10年是严重虚假陈述。

  傅氏说,他们将会向选举署全体提出重新审议动议,如有需要,也会上诉到大理院。

  努那说:“有鉴於选举署的2个部门都批准了取消参选资格请愿,选举署全体推翻该2个裁决的可能性不大,选举署不应该再把她加入选票的样板中。”

  “印制制选票的工作将在明年2月开始,所以,有足够的时间--在今年12月至明年2月之间--再把她的名字放回去,如果大理院批准她申请的初步禁制令或同类型的命令请求。”

  他补充:“采取此做法将是符合规则的,因为选举署全体颁布的裁决是最终的,除非大理院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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