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最高法院周一针对选举署取消参议员格丽丝˙傅的候选人证书(COC)之决定签发两道暂时限制令(TRO)。
该限制令涵盖的是选举署全体委员两个不同决定,它们确认了其第一分署和第二分署的决定。
选举署第一分署就前参议员沓达,亚马道˙描地斯和安顿纽˙君特礼拉斯提出的国籍及居留期问题,取消格丽丝的COC.
另一方面,选举署第二分署基於律师依斯特惹˙埃南巴洛提出的请愿,取消格丽丝的COC,它声称格丽丝没有达到宪法对总统候选人十年居住期的规定。
高院周一签发的命令说:“一道暂时限制令被签发,即刻生效,直至本庭的进一步命令,命令被告选举署,你们的代理人,代表或代表你们行动的人,停止执行被指控的选举署全体委员决议。”
据高院发言人戴郦生在一个记者会所说,该限制令是由首席法官根据负责成员根据最高法院内部规则的书面建议签发的。
与此同时,高院给选举署十天就格丽丝的两项请愿置评。
戴郦生说,虽然没有综合案件,所有关於格丽丝的三宗案件将是二○一六年一月十九日的口头辩论的课题。
除了质问选举署取消格丽丝的COC决定的二个请愿,也是一月十九日的口头辩论课题的,是黎刹利道˙沓密的请愿,它寻求推翻参院选举法庭(SET)驳回对该参议员的取消资格案件之判决。
格丽丝的请愿
周一早些时候,参议员格丽丝˙傅周一要求最高法院推翻选举署取消其候选人证书的决定,坚称她应被允许在二○一六年五月选举竞选总统。
格丽丝的律师乔治˙牙细亚说,他们提出两个请愿质问选举署全体委员确认其第一和第二分署的判决之决定。
牙细亚告诉记者,在选举署说,除非高院颁发一限制令,它将从候选人名单取消格丽丝的名字後,他们把该案件带到最高法院。
牙细亚说,“我们祈求,在最高法院研究我们的请愿的凭据之际,他们将颁发一个暂时限制令,因为选举署的一个威胁是,没有TRO(暂时限制令),他们将执行他们的决定。”
他说,选举署的决定是“古怪的”,相当於“严重地滥用处置权”因为发表其决定的时间是在假日的一日前(十二月二十三日)。
牙细亚说,“对我们来说,过於古怪。过於滥用处置权。不仅是滥用,而且是严重的滥用。从前周三开始最高法院没有办公。今天最高法院才开门接受提案,但他们没有会议,”指出他相信高院的下一次会议是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在他们的请愿中,他们敦促首席法官西仁诺在法庭休庭时就该请愿行动。
他解释,“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则,首席法官可在法庭休庭时颁发限制令。”
关於替代办法,他说他也要求高院对选举署签发一个恢复以前现状命令(SQAO),遵照就像没有对该参议员提出质问其候选人资格的案件那样的状况。
格丽丝说,她仍然乐观,高院将即刻就她的请愿行动。
她补充说,“我乐观,高院或首席法官西仁诺本人,不仅将迅速行动,而且对该案件有利,授予我们在寻求的暂时限制令。”
{bbs_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