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订一月十九日下午二时对格丽丝.傅的案子举行口头辩论,然後进行审议并作出判决,她能否过得了高院这一关?这是大家关心的一个问题。日前首席法官塞仁诺颁发临时禁制令,令格丽丝及其阵营感激涕零,表示相信最後高院将作出对她有利的判决。那麽,高院最终的态度若何呢?
据原告沓密的律师伦纳透露,他们昨天接到一份通知,最高法院法官加彪丶黎加斯道和布里恩三人将不参加对格丽丝案子的审议和表决。伦纳表示,他们对此表示理解,因为这三名法官曾经参加参议院选举法庭对格丽丝案子的表决并投了反对票。为了进行回避,他们决定不参加审议和表决,
此前,格丽丝的律师加西亚曾经向高院请愿,要求法官加彪等人进行回避。他说,这并不是质疑高院的诚信度,而是如果他们三人参加审议将影响到其他法官的态度。现在,加彪等人答应了他的要求。
加彪法官等人不参加审议和裁决,对格丽丝比较有利,至少,在高院十五名法院中,她去掉了一定的阻力,有利於高院作出对她有利的判决。不过,即使加彪三人不参加审议和裁决,高院尚有十二名法官,这些人的态度如何将决定格丽丝的政治命运。
总检察官办公室昨天代表参议院选举法庭向高院提出一项意见书,对原告沓密的请愿作出评论。在这份长达二十八页的意见书中,参议院选举法庭要求高院取消沓密一项要求宣布该法庭判决结果的请愿。此前,参议院选举法庭两度裁决格丽丝是一名天生菲人,并且具有十年的居菲期要求。
参议院选举法庭的意见书认为,根据一九三五年的宪法,弃婴是菲律宾的公民。虽然後来的宪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法律精神格丽丝应该是一名天生菲人。为了加强它的观点,意见书还以格丽丝的体高丶肤色等特徵,说明她是天生菲人。关於居菲期问题,她表示,虽然她在重新获得菲律宾国籍後还使用美国护照,但这是在她宣誓为菲律宾公民前。意见书还说,格丽丝是在二零一零十月二十日宣布放弃美国国籍的。参议院选举法庭表示,它并没有滥用其处理权。
虽然这是一项例行公事,根据高院的裁示对原告的请愿书置评,不过,总检察官办公室以参议院选举法庭的名义向高院陈情,为格丽丝进行解释,对处於四面楚歌的格丽丝来说可是一针强心剂。尤其是,她的国籍和居菲期被选举署第一小组和第二小组否决後,这份意见书的分量更加规定。
法官加彪等人愿意回避,参议院选举法庭为她进行辩护,这两项行动对格丽丝至关重要。至少,在高院举行口头辩论前,增加了她的政治筹码,可以理直气壮在高院举行的辩论时为自己辩护,在高院进行审议和表决时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律师加西亚此前要求高院把她的案子整合为一,以便加速司法程式的速度,不过高院尚未对她的要求作出裁决。如果她的要求获高院批准,那麽形势对她将更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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