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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控告轻铁高官贪污

    【本报讯】反贪局周二表示,有充分证据对轻轨运输管理局高官提出贪污控告。
    有11名轻轨运输管理局高官被反贪局列入该局向反贪法庭提出的贪污控告,其中包括轻轨运输管理局前局长罗哈斯。
    他们因被指卷入多个违反常规的轻轨维修和保洁合同而被控违反了《反贪污腐败行为法》第3条。
    轻轨维修和保洁服务签约公司老板也在反贪局控告之列。
    其他轻轨运输管理局10名高官还被反贪局下令停职6个月。
    2009年1月,轻轨运输管理局跟一个由三家公司组成的合资企业签订了轻轨一号线铁路丶列车和车库的维修保养合同。根据该合同,这个合资公司应为轻轨一号线提供不少於793名工人和保洁员。
    有关档显示,轻轨运输管理局在2009年向这家合资公司支付了4亿披索“人力成本和消耗品费用”。但反贪局实地调查办公室发现,该公司只为一号线提供了209名维护和保洁人员。
    有关档还显示,多个月的报销单据并没有薪水支付名单。该合同的终止日期是2013年7月。
    反贪局的联合决议称,该合资公司不应违背其提供最低保障人数的承诺。很不幸的是“一些公职人员帮助承包商减少其承诺提供的保洁员人数。”
    反贪局局长莫拉礼斯说,“被告没有要求承包商履行签订的合同,相反,被告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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