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众院司法委员会在一个报告中说,它能够确定,在国家大狱(NBP)的非法毒品交易在当时的司法部长现在的参议员黎˙利玛的监视下兴旺。
在周三提交全体会议在今天会议批准的报告中,该委员会说,“调查明确地确定,在NBP的毒品集团和非法毒品交易,在当时的司法部长黎˙利玛监视时激增。”
该委员会说,所有的证人,他们是该监狱的被判罪者和囚犯,指认黎˙利玛涉及在国家监狱毒品的激增。
但对该监狱毒品激增进行四天,计四十七小时的精疲力尽调查的委员会,没有建议控告黎˙利玛和其他监狱局官员。
该委员会说,该调查把刑事控告的建议让司法部和检举官办公室去决定。
该委员会在该报告的建议部分说,“所有的证据指向她(黎˙利玛)涉及这些非法活动和可能的责任。不过,决定支持对她提出适当控告的可能成立原因,是司法部或检举官的职能。”
它补充说,“因此,本委员会让司法部或检举官员决定,是否应对他提出适当的控告,注意到一些投诉已由某些团体对她提出。”
该报告短暂地提及囚犯们的指控,即黎˙利玛通过毒品交易筹措竞选资金,它主要集中於在他们的付薪名册的监狱官员给予囚犯们的特别款待。
该委员会说,“事件和情况的汇合,将不确定指出证人们的证言之真实性,即在当时的黎˙利玛部长任期,在二○一二至二○一五之间,发生筹款活动,以资助在二○一六的参议员竞选。”
该委员会说,在她的拒绝出席听讯,以及她的拒绝回答该委员会发出的邀请中,黎˙利玛“可能给出躲避公众审查她过去的行动之印象。”
该委员会说,它能够确定,监狱内的非法毒品交易“以有限的规模”始於二○○二年,当华人毒枭彼得˙许被关进该监狱。
但在黎˙利玛监视时,“NBP的毒品集团之活动加紧了”,自黎˙利玛於二○一二年委任到国调局长拉斐˙拉戈斯为监狱局的负责官员和在二○一三年委任富兰克林˙武加尤为监狱局长以来,“有监狱局官员和狱卒参与。”
该委员会指出证人的供证,即武加尤和拉戈斯从毒品交易收取贿款。
该委员会说,在二○一三年一月,拉戈斯指出监狱囚犯集团领袖一周筹措十万比索“贡钱”,一如一国调局探员贺敏寿˙亚布仁和囚犯弗雷兰˙特礼斯智沙,乔乔˙巴利葛和许所供证的。
该委员会说,“此後,他(拉戈斯)建立了从囚犯收取贿款的制度。作为结果,各种非法活动,包括赌博和非法毒品交易升级,以满足狱长拉戈斯定下的‘贡钱’要求。”
另一方面,武加尤在就任监狱局长後,也从囚犯收取每月的贿款,一如赫伯特˙许兰戈,诺威˙马珍礼示,海棉˙八楚,巴利葛和诺尼诺˙亚里礼所供证的。
是在武加尤的时期,毒品交易演化成一个集团,华人毒枭同菲人毒枭在全国各地交易。
该委员会说,“该毒品交易的演化成一个集团,”导致现金在囚徒之间的流通,它反过来为遭禁品的激增铺路,包括枪械丶酒类丶空调单位丶高尔夫球车和娼妓。
总之,该委员会说,拉戈斯“系统化该贿赂制度”,而武加尤“只是继续拉戈斯在NBP开始的事务。”
该委员会指出一些不一致,它们可能是因证人的搅饰他们的行动之愿望促使的,尽管他们被给予豁免权。
一项不一致包括齐比˙西描斯仙供证说,是黎˙利玛的前安全助理齐礼示˙仙齐斯为黎˙利玛收取回扣,不是其他证人指称的黎˙利玛的前司机和据称情人仑尼˙沓渊。
该委员会指出,西描斯仙关於黎˙利玛是他在监狱内的“保护者”之供证。
不过,该委员会指出,“所有的证人指向当时的黎˙利玛部长涉及,她被西描斯仙形容为‘保护者’。”
该委员会也指出,西描斯仙出席了听讯,尽管没有由司法部给予豁免权,以回应黎˙利玛作出的挑战。
该委员会建议,恢复死刑以及修改反窃听法,以允许现在的监狱局窃听监狱内的毒枭。
该委员会确定,毒品交易通过手机进行,狱卒关掉信号干扰器,交换贿款。
该委员会也建议增加监狱局的预算,以购买尖端的闭路电视(CCTV)和其他设备。
该委员会也建议通过设立一个国会对监狱制度的监督委员会,对监狱设施作立法监督。
另一方面,该委员会敦促司法部进一步调查拉戈斯和武加尤的涉及,该委员会未能对後者的涉及该非法交易作更多的调查。
该委员会也敦促司法部调查拉戈斯的供证,以进一步起诉其他更高级的官员。
该委员会也建议司法部调查沓渊的涉及,他的拒绝出席听讯和冷落传票,可意味表明有罪。
该委员会引述黎˙利玛本人在二○一三年《菲询问者日报》一报导中所说,当时黎˙利玛被引述就政治分肥骗局皇后真日˙林˙纳布礼斯说,“逃跑被视为认罪。”
该委员会说,“的确‘邪恶者逃跑,即使没人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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